2015年1月5日至12日,天津市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天津市和平區第13幼稚園黨支部書記段義英為其子大操大辦婚事,給予段義英黨內警告處分。[1] 參考資料 1. 每周通報: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105件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