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引

殘引是文據名。清代行銷鹽、茶之專用詞。清代行茶之茶引,亦有售茶後截角及回繳殘引之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殘引
  • 含義:清代行銷鹽、茶之專用詞
  • 分類:文學
  • 學科:古代文學 歷史
清制,鹽、茶為國家專賣。國家由戶部印製頒發額定數量的引票,商人領引而運銷鹽或茶。以鹽引為例,鹽商領引銷鹽,鹽銷賣後,銷售地官員將其引票截角,表明此引所配之鹽已售完。截角之引票即為殘引。按規定,商人銷鹽已畢,必須於十日內將截角殘引繳官,十日內不繳者按律治罪。若以殘引復行售銷鹽者,即按販賣私鹽罪論處。截角之殘引,由各省匯繳戶部,派滿、漢司官二人會同山東司司官一員逐張查驗,必與原發數額相符,即令該司員等督率吏役焚毀。其應交內務府之殘引變價銀兩,以六百四十張為一斤,每張酌定市平銀七厘,由戶部飯銀內撥解歸款。按“雜款繳引考成” 規定,各省商人領引賣鹽後,各該管鹽督撫、鹽政將鹽引截角,於本年奏銷後解部繳銷。如繳引遲誤,除將經銷州縣送部議處外, 並將督催運司、鹽道各職名,一併查考,分別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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