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下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歷下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濟廳字〔2010〕8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歷下發〔2010〕16號),設立歷下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歷下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 外文名:Lixia District Housing Security and Housing Authority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規章。(二)負責全區房屋確權審核及產籍資料管理;負責全區房產轉讓(買賣)、交換、贈與、租賃、抵押等交易管理。(三)負責全區房產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落實政策及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四)負責全區直管公房的產業管理;負責對全區房屋的租金測定和直管公房租金的收繳、使用、管理;參與全區住房資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五) 負責全區直管公房維修、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房屋維修、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危險房屋和房屋裝飾工程的安全鑑定,擬定全區危舊住宅房屋改造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房屋維修工程進行質量管理監督,制定修繕標準,參與制定預算定額。(六) 負責全區房屋測繪和房屋面積計算管理。(七) 負責全區保障性住房的申請受理、初審、公示、報審工作,參與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保障家庭租賃補貼的申請受理、初審、公示、報審、發放等管理工作,參與對享受租賃補貼家庭的動態管理;負責全區住房困難家庭的調查、建檔及上報備案工作,參與對享受住房保障家庭承租公有住房的審查;負責出具申請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證明和在本地區住房情況的證明。(八) 負責全區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的初審、報批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經濟適用住房項目進行審計、審價;負責全區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審批和上市準入認定,參與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的竣工驗收。(九) 監督管理全區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業主委員會的備案及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與登記,負責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契約的備案;負責對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質量的監督、考核,負責協調處理物業服務投訴;負責指導轄區街道辦事處開展物業管理工作(本轄區業主大會成立和業主委員會換屆工作及日常監督管理、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依法開展自治工作、召集物業管理聯席會議、監督物業服務項目交接、物業服務糾紛調處等);負責指導、監督前期物業服務項目的交接。(十) 負責全區房屋租賃管理。(十一) 負責全區住房制度改革管理,監督指導駐區單位執行國家的房改政策;負責對公房提租、出售等工作的初審、監督、申報、發證工作;處理落實私房遺留問題;負責全區直管公房房改售房款的結算;參與住房專項維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棚戶區改造拆遷房屋的房改及房改遺留問題的處理。(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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