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武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武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中共焦作市委辦公室、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武陟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焦辦文〔2019〕6號),縣政府辦公室是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為正科級。掛武陟縣金融工作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外文名:Office of Wuzhi County People's Government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縣政府決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批示的督查督辦;負責辦理縣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二)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三)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四)負責縣政府會議的組織工作。
(五)負責對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請示縣政府的事項進行審核,提出擬辦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六)負責縣政府及其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印製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七)負責全縣政務信息采編和分析,指導協調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
(八)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指導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值班工作。
(九)承辦申請縣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監督全縣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受縣政府委託,代理縣政府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承辦縣政府決定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
(十)負責承辦縣政府年度工作目標的制定、量化、分解、督促落實和年度考核工作。
(十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金融工作決策部署;協調聯絡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推進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十二)負責縣政府政務公開、信息公開、政府網站管理、政策解讀、輿情應對等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務公開工作。
(十三)統一管理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文秘一室。負責縣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具體組織工作;負責縣長出席會議、活動的協調聯絡工作;負責《政府工作報告》、縣委全會、縣委經濟工作會議、縣政府全體會議等重要講話文稿起草工作;負責縣政府主要領導的文稿起草、整理、審核、印發等工作;承擔縣長交辦事項的催辦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文秘二室。負責常務副縣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常務副縣長分管工作的公文,承擔縣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常務副縣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的組織服務、會議紀要整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文秘三室。負責所服務副縣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副縣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縣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縣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文秘四室。負責所服務副縣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副縣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縣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縣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文秘五室。負責所服務副縣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副縣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縣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縣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金融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對接合作;組織推動企業上市(掛牌);對全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相關事項進行審核;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推進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負責所服務的副縣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安排,辦理所服務的副縣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縣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縣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縣政府督查室。負責《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督查和縣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督查;負責上級領導機關轉交件和縣政府主要領導批示件以及縣政府重要檔案、重要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查辦;組織開展縣政府集中督查和專項督查;組織擬訂縣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有關股室的日常督查工作;負責縣政府目標考核相關工作;負責市和縣人大、政協交縣政府的建議、提案的督辦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政策法規室。負責縣政府及其辦公室發文規劃;負責對以縣政府及其辦公室名義出台檔案的政策、文字及合法性、合規性等方面進行審核把關和相關解釋等工作;負責縣政府涉及法律的重大決策和重要事務的合法性審查;負責辦理向縣政府提起的行政複議案件;負責辦理以縣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案件;負責以縣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負責辦理縣政府決定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承辦縣政府民事應訴案件代理工作;負責全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的統計匯總,有關會議資料的準備和上報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信息室。負責向上級報送本縣政務工作信息,負責組織、研究、編髮縣政府決策需要的政務信息;圍繞貫徹國家、省、市、縣重大決策部署和上級約稿要求,組織信息調研,提供專題信息;收集外地在推進中心工作中好的典型經驗做法,服務領導決策;指導協調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負責辦公室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工作信息等機關綜合性文字材料的制定和上報工作;根據縣政府階段性中心任務和領導的要求,組織開展專題調研,提出政策性建議;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文電室(機要室、縣政府總值班室)。負責縣政府及其辦公室公文運轉、格式、印製和印章管理,指導、督促檢查全縣政府系統公文收發、處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及其辦公室機要、保密、檔案工作;負責各種信件的收發、登記、傳遞等工作;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負責市長熱線、縣長熱線交辦事項的督辦、整理和回復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行政人事室。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行政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辦公室的財務、國有資產的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公務接待、辦公室綜治和平安建設等工作;負責做好機關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做好機關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年度考核、工會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聯繫協調到縣政府的民眾上訪工作;負責機關政務的協調督辦,協助辦公室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督辦需要督辦落實和反饋結果的辦公室主任批示;負責辦公室主任會、辦公室全體人員會議等機關會議的會務工作;組織擬訂機關工作制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縣政府及其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組織縣政府重大政策解讀;負責政務輿情監測及報送,協調、指導各鄉鎮辦事處和各部門做好處置、回應工作;負責推進、指導、監督全縣政府網站建設發展和政務新媒體工作;負責縣政府入口網站及政務新媒體的綜合管理和信息內容建設;負責機關政務信息化的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黨的建設工作辦公室。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承擔機關黨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縣政府黨組會議、辦公室黨組會議的有關會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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