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莊遺址
- 位於:鹿邑縣城南10公里
- 東西長:約300米
- 南北:約250米
武莊遺址,文化遺存,
武莊遺址
近代曾在其上建廟,人稱“梅閆寺”。遺址東,北有一古河道環繞,俗稱“運糧河”現已湮滅,遺址北不遠有白溝河,南有清水河,均為淮河支流。
武莊遺址為87年河南文物考古研究所調查時發現。1990年春為配合蘇、魯、豫、皖相鄰地區古文化研究課題的開展進行了發掘。發掘面積450平方米,發現晚期墓葬十餘座和一批新石器時代的遺蹟,遺物。
武莊遺址是一處新石器時代較早時期遺址。發現了一批文化遺蹟和遺物,從而豐富了我們對淮河流域史前考古學文化面貌的認識。
文化遺存
(一)、武莊遺址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存初步可分兩期,二者文化性質不同。第一期文化遺存發現有房基、灰坑、壕溝等遺蹟和陶、石、角器等,其文化遺存仍有分段的可能。
第一期文化遺存陶器以夾蚌(砂)紅褐陶稍多,泥質紅陶稍次,陶色有一部分外紅里灰或紅頂下灰。器表多素麵,有的泥質陶磨光。紋飾有劃紋、指甲紋、附加堆紋、蓖點紋、弦紋等,蓖點紋排列形式有弧形、圓形、直線方格形等。器表裝飾附加短泥條很富特色,流行鳥首形器耳和器 ,器鈕。彩陶很少,有紅衣和紅色彩帶裝飾。器類稍微簡單,代表器物有深腹罐形鼎、紅頂缽、窄沿侈口罐、假或矮圈足碗、噴、雙耳壺等,鼎足多為圓錐狀,足根加短泥條或泥乳丁。
武莊第一期文化遺存文化面貌同河南境內其他同期遺存相比差異顯著,而同安徽境內的“濉溪石山子”、“定遠侯家寨一期”、“蚌埠雙墩晚期”等遺存有一定相似之處。如武莊一期的長圓錐形鼎足、假或矮圈足碗、鳥首形雙耳壺、很少量的紅衣和紅色彩帶裝飾以及器 器鈕等均可在上述遺存中見到。因此武莊一期文化遺存在年代上同上述遺存應大體相當,文化面貌上既有很多相似之處,又存在差異。
(二)、第二期文化遺存發現有灰坑等遺蹟和陶、石、骨、角器等,依據其層位關係及陶器組合變化,初步可將第二期文化遺存分為三段。第一段可以三個探方的第6層為代表,第二段可以其第5層為代表,第三段可以其第3.4層等為代表。
第二期文化遺存陶器以夾蚌(砂)紅褐陶為多,次為泥質紅陶,灰陶,橙黃陶。泥質陶比例漸增,夾蚌(砂)陶則夾蚌者漸少而夾砂者漸多,泥質灰陶逐漸增加;泥質橙黃陶以第二段最多,至第三段大量減少。夾蚌(砂)灰陶,泥質黑陶三個階段均不多。器表多素麵,有磨光陶,有弦紋,附加堆紋,劃紋,指甲紋,鏤孔等紋樣和裝飾。鏤孔常飾於豆柄,鏤孔、盲孔並存。劃紋、指甲紋少且僅見於第一段。流行形式多樣的器耳和 手,至第三段有所減少。該期遺存彩陶較為發達,以紅彩為大宗,有褐彩,黑彩很少,紅衣陶多且常見於第一,二段,白衣彩陶則主要見與第三段。彩陶圖案主要是寬窄帶彩組成平行線帶或間以皺摺紋、水波紋、勾連紋、鋸齒紋、菱形“田”字紋等,還有單彩或白衣的圓點弧線三角紋等。彩陶數量和紋飾種類亦有由少漸多而再少的發展歷程。單彩的弧線三角紋只見於第1.2段,內彩及黑彩的蛙紋,雙月紋僅見於第一段,而窄平行線紋和菱形“田“字紋亦僅見於第三段。
第二期文化遺存陶器器類較一期有所增加,器類有鼎、罐、缽、碗、盆、豆、壺、瓮、缸、杯、擂缽、器蓋、器座等。其中A.B型鼎,A.B 型罐,A.C型缽,形式多樣的豆,泥質A.B.C型盆雙耳壺等為其主要代表器物,其三段陶器演變規律較為清晰且有一定的連續性,上述器類均有一定變化,如Aa型釜型鼎領部由矮漸高,罐型鼎腹部由鼓漸收,C型缽和A及B型豆斂口愈甚,C型盆腹部漸淺等。器類,器型亦有一定消長,如Ab型鼎,三足缽僅見於第一,二段,C型鼎見於第二,三段,而第三段則出現了B型壺、瓮、缸、擂缽等。鼎足在第一、二段見有扁凹槽足組兩類,而第三段出現的 鴨嘴形足則大有取而代之之勢。可以看出第二,三段間陶器組合的變化要稍大於第一、二段間。
武莊第二期文化遺存是在第一期文化遺存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其第一、二段文化面貌同定遠侯家寨二期文化遺存有著許多共性,年代亦應大致相當。兩者陶器在陶質、陶色、紋飾、彩陶紋樣等方面均有許多共同之處,皆以釜形鼎、罐形鼎、形式相近的各類豆、小口雙耳壺等為其主要陶器。如武莊二期第一、二段的Aa、Ba型鼎和B型盆、A型壺及A、C、D型豆同侯家寨的H5、H1:11等同類器相同或相近。武莊二期文化遺存的第三段應晚於侯家寨二期,其年代相當於鄭州大河村遺址的二期或稍晚。如武莊二期第三段的C型鼎,C型缽、D型盆、B型壺、白衣彩陶等都能在大河村第二期一類遺存中見到相似器型。但武莊第二期文化遺存在文化面貌上同大河村一、二期為代表的文化遺存在文化面貌上仍存在較大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