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

武漢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農交所)是經湖北省、武漢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設立,為農村各類產權流轉交易提供場所、設施、發布信息、組織交易等服務,履行產權交易鑑證職能;提供信息諮詢、交易策劃、產權經紀、培訓輔導、委託管理、投融資等相關配套服務,履行相關職責的非營利性公司制企業法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所
  • 簡稱:農交所
  • 批准:湖北省人民政府 武漢市人民政府
  • 提供:場所、設施、發布信息
產品,管理模式,發展目標,

產品

農交所交易產品涉及九大類,分別為:
武漢農交所
集體經濟組織四荒地”使用權;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養殖水面承包經營權;
農業類智慧財產權;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
農村房屋所有權;
農村閒置宅基地使用權
農業生產性設施使用權。
本市所轄農村集體產權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它方式流轉交易的,必須在農交所進行,鼓勵農民個人產權進場流轉交易。

管理模式

農交所作為產權交易市場的載體,負責培育與建設本市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在各區指導建設區、鄉鎮垂直分支機構的交易平台,在業務上實現垂直管理。形成市、區、鄉鎮三級交易平台統一管理、協作聯動的農村產權交易市場體系。
武漢農村產權交易市場採取“六統一”管理模式,即統一監督管理、統一交易規則、統一信息發布、統一交易鑑證、統一收費標準、統一平台建設。
為了扶持農村產權交易,農交所不以營利為目的,對作為轉讓方的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一律不收取交易服務費用,對其它形式的交易主體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服務成本費用。

發展目標

農交所的發展目標:用3年左右時間,建立健全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制度;全面啟動交易產品及相關配套服務;建成初具規模的市、區、鄉三級交易平台;到2011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經濟組織“四荒地”使用權、水面經營權和農村集體林流轉面積達到100萬畝以上,其他交易品種爭取實現“零”的突破,成交比數以每年15%的速度遞增。
農交所的發展定位為:立足武漢、覆蓋城市圈、輻射全省、面向全國,創建全國一流的農村產權交易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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