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紡織大學崗位設定管理試行辦法

《武漢紡織大學崗位設定管理試行辦法》是武漢紡織大學2013年10月18日發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紡織大學崗位設定管理試行辦法
  • 指導思想:以崗位聘用為核心
  • 基本原則:科學設崗,巨觀控制
  • 組織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處
  • 發布時間: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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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信息

根據人事部、教育部《關於高等學校崗位設定管理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7]59號)、湖北省委辦公廳、湖北省政府辦公廳《湖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試行意見》(鄂辦發[2008]1號)、以及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北省教育廳《關於湖北省高等學校崗位設定管理的指導意見》(鄂人社發[2009]1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湖北省高等學校工作人員兩類崗位任職實施細則》(鄂人社崗[2009]5號)精神,為做好學校崗位設定管理實施工作,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試行辦法。

指導思想

在已試行全員聘用的基礎上,繼續完善以崗位聘用為核心的用人制度,緊緊圍繞提高學校核心競爭力,立足於各類人員現狀,著眼於人才隊伍長遠規劃,合理設定各類各級崗位,建立以崗位為主導、以全員聘用為保障、以崗定薪、契約管理的用人制度,加快我校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步伐。

基本原則

(一)科學設崗,巨觀控制
堅持從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的需要出發,統籌學科建設,合理確定崗位總量,兼顧各類人員結構現狀,規範設定各類各級崗位數量及其等級結構比例。
(二)最佳化結構,精幹高效
以教師隊伍為主體,最佳化各類人員的結構,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的建設,提高用人質量和用人效益。
(三)分層管理,突出重點
完善崗位設定分類分級體系,突出重點學科、優勢學科,突出教師崗位的主體地位,突出高級崗位的標桿作用,強調高級崗位的學術水平、影響和造詣,彰顯學科帶頭人的重要地位。
(四)按崗聘用,規範管理
以崗位設定為基礎,深化聘用制改革,逐步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充分調動各方面人員的積極性。
(五)設定從嚴,首聘從寬
崗位設定聘用立足於各類人員現狀,同時著眼於人才隊伍長遠發展。

組織機構

(一)學校成立崗位設定與聘用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組織學校崗位設定、聘用和考核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處。
(二)領導小組下設管理崗位聘用委員會、教師崗位聘用委員會、非教師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委員會、工勤技能崗位聘用委員會,具體負責各類崗位的聘用工作。
(三)各學院(部)及各二級處室成立相應的崗位設定與聘用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管理、專業技術、工勤技能等崗位的設定,聘用條件、崗位職責、聘用程式的擬定,聘用的實施,推薦人選,聘期考核等相關工作。

崗位設定

(一)崗位總量
根據學校的發展規劃和規模,教育教學和事業發展的需要設定,本次設崗總數按在編在冊的實際教職工人數設定。
(二)崗位類別
學校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別。
1、管理崗位是指在學校、學院(部)以及其他內設機構中擔負領導職責或管理任務的工作崗位。
2、專業技術崗位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分為教師崗位和非教師專業技術崗位,教師崗位是專業技術主體崗位。
教師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職責和相應能力水平及要求的工作崗位,包括專任教師崗位和專職輔導員崗位。
非教師專業技術崗位是指為教育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提供技術支持或輔助服務、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崗位,主要包括實驗技術、工程技術、圖書檔案、出版編輯、衛生技術、會計(審計)和幼稚園教師等專業技術崗位。
3、工勤技能崗位是指為滿足學校教學、科研和日常運行等需要,承擔技能操作和維護、後勤保障及服務等職責的工作崗位。
4、特設崗位:特設崗位是學校為聘用急需的高層次人才或完成某專項任務等特殊需要,經批准設定的工作崗位,屬於學校非常設崗位。

崗位等級

1、管理崗位分為8個等級。現行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主任科員)、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科員和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國家事業單位三至十級職員崗位。
2、教師崗位分為12個等級,包括正高級崗位、副高級崗位(以上統稱高級崗位)、中級崗位和初級崗位。其中正高級崗位名稱為教授一級崗位、教授二級崗位、教授三級崗位和教授四級崗位,分別對應國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一至四級;副高級崗位名稱為副教授一級崗位、副教授二級崗位和副教授三級崗位,分別對應國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五至七級;中級崗位名稱為講師一級崗位、講師二級崗位和講師三級崗位,分別對應國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八至十級;初級崗位名稱為助教一級崗位和助教二級崗位,分別對應國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的十一級和十二級。
3、非教師專業技術崗位參照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條例,根據專業水平、地位和作用,分設不同等級。其中,專業技術三級和四級崗位為正高級崗位;專業技術六至七級崗位為副高級崗位,專業技術九至十級崗位為中級崗位;專業技術十一至十三級崗位為初級崗位,其中十三級崗位為員級崗位。
4、工勤技能崗位包括技術工崗位和普通工崗位,根據實際情況,我校技術工崗位分為4個等級,即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和初級工,分別對應國家事業單位二至五級工勤技能崗位。普通工崗位不再分等級。
5、特設崗位設定:各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設定特設崗位:
(1)引進的經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2)湖北省高層次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層次人選、省部級有突出貢獻專家,湖北省“百人計畫”人選、“楚天學者計畫”特聘教授、“楚天學子”人員;
(3)引進的 “陽光學者計畫”特聘教授和陽光學子。
(四)崗位等級控制
1、專業技術一級崗位屬國家專設的特級崗位,其設定工作由國家統一部署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2、我校管理崗位的最高等級由上級機關確定;專任教師最高設崗等級為二級;非教師專業技術崗位的正高級崗位最高設崗等級為專業技術三級,副高級崗位最高設崗等級為專業技術六級,中級崗位最高設崗等級為專業技術九級,初級崗位最高設崗等級為專業技術十一級;工勤技能崗位最高設崗等級為工勤技能二級。
(五)崗位結構比例控制
1、崗位類別比例
學校設定的崗位類別比例控制目標為:專業技術崗位為學校崗位總量的80%,其中教師崗位不低於學校崗位總量的60%,管理崗位為學校崗位總量的15%。按照後勤社會化的改革方向,逐步減少工勤技能崗位的比例。
學校首聘設定崗位,專業技術崗位不低於學校崗位總量的70%設定,其中教師崗位按不低於學校崗位總量的55%設定,管理崗位不高於學校崗位總量的20%設定。
2、管理崗位結構比例
管理崗位四級及以上職員的崗位數,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確定;六級及以上職員崗位數控制目標為管理崗位總量的35%;七級、八級職員崗位數控制目標為管理崗位總量的50%;九級、十級職員崗位數量占管理崗位總量的15%。
3、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
(1)學校在充分考慮現有人員職稱結構比例的基礎上,根據學校建設發展的總體目標要求,區別不同系列學科的情況,實行不同的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標準並進行動態管理和調整。
(2)專業技術崗位中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和初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的總體控制目標分別為專業技術崗位總量的10%、30%、40%和20%,非教師專業技術高級崗位比例控制在非教師專業技術崗位總量的20%以內。
(3)專業技術崗位中,二至四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為1∶3∶6,五至七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為1∶2∶2,;八至十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為3∶4∶3;十一、十二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為5∶5。
4、工勤技能崗位結構比例
工勤技能二級崗位控制目標為工勤技能崗位總量的5%,三級崗位總量占工勤技能崗位總量的比例為20%,本次聘用按實際人數聘用。
(六)崗位設定程式
1、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學校崗位總量和國家有關規定,將所有崗位分解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大類,提出崗位設定方案,經領導小組討論研究後報校長辦公會審核。
2、學校將崗位設定方案報省教育廳審核,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准。
3、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學校崗位設定的審批方案,將全校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分解到各學院 (部)、機關職能處室和相關單位。
4、各單位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情況,會同各崗位聘用委員會及學校人事處制定本單位各類各級崗位的具體上崗條件和崗位職責。

崗位聘用

(一)聘用條件
1、各類崗位的基本聘用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忠於祖國,熱愛人民;
(2)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具備從事高等教育所要求的相關資格;
(4)身心健康,具有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能力、技能和身體條件;
2、具體條件
學校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不同類型、不同等級崗位的實際情況,參照現行的黨政幹部選拔任用規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條件要求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管理的有關規定,著眼於妥善處理教職工業績與資歷、教學科研與學科建設、個人發展與團隊建設以及學校現有工作人員平穩過渡與教職工隊伍長遠建設需要等關係,按照不低於國家規定的要求,由學校和相關部門、學院(部)制定各類各級崗位的基本聘用條件。各類各級崗位的具體聘用條件由學校參照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分別制定的相應崗位聘用實施方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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