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黃陂區民政局是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落實優撫政策及退役軍人等人員的傷殘評定工作等。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區民政局(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照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措施和辦法,參與起草全區有關民政事業的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督責任。
(三)負責落實優撫政策及退役軍人等人員的傷殘評定工作,承辦報批烈士的審核和烈士褒揚工作,指導全區烈士紀念建築的保護管理。
(四)承擔全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落實退役士兵、復員幹部安置政策,組織協調安置計畫的實施,指導全區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六)擬訂救災工作措施和辦法,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負責全區公辦福利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七)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措施和標準,健全全區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落人員救助工作。
(八)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措施,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九)推進村(居)民自治,引導各方參與社區共治,推進社區隊伍專業化職業化改革和農村社區建設試點。
(十)負責全區各街鄉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擔地名命名、更名、銷名審核工作,負責我區與毗鄰地區行政區域邊界勘定和管理工作。
(十一)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措施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負責全區養老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十二)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措施,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孤寡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和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落實殯葬法規;負責公用墓地的管理,倡導移風易俗。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民政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措施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擬訂實施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負責民政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和使用。
(十六)負責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受安置及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區軍休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七)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老齡工作方針、政策和老年權益保障法;落實老年優待政策,制定全區老齡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加強對老齡工作的巨觀指導及綜合管理。
(十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