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青山區審計局

武漢市青山區審計局

武漢市青山區審計局,是武漢市青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青山區審計局
  • 辦公地址:青山區臨江大道868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區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審計工作法律法規,參與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審計執法、審計管理制度辦法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向區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委和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或移送有關部門追究相應的責任:
1.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2.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本級各部門(含所屬事業單位)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3.使用財政資金的區級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情況。
4.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
5.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
6.區屬國有企業、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7.區政府及其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情況。
8.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情況。
9.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有關規定,對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區級重大項目稽察、區屬國有企業監事會、財務總監管理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區級審計機關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組織建設本級審計信息系統。
(十)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區審計工作統籌,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周京京
黨組成員、副局長:沈少斌、張玲
黨組成員、總審計師:邱麟淋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 (二)財政審計科 (三)經濟責任審計科 (四)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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