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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圍繞文明武漢、健康武漢、平安武漢的總體戰略布局,著力加強社會心理服務工作的平台、機制、隊伍、能力、重心和綜合治理等方面建設,到2021年底,初步建成黨政領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社會治理主體心理疏導服務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全人群心理健康意識普遍提高,市民文明素養躍上新台階,重點(特殊)人群心理健康問題得到有效干預,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等導致的極端案(事)件呈明顯下降趨勢。
(二)具體指標
1.全面建設街道(鄉鎮)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普遍設立社區(村)社會工作服務站(心理諮詢室),2020年底之前社區社會工作服務站(心理諮詢室)建成率達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達到80%以上。城市、農村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50%以上。
2.市屬高等院校普遍設立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按照師生比不少於1:4000的比例,配備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中國小校建立心理輔導室,配備專(兼)職教師,2020年底之前配備率達到70%以上,2021年底之前達到90%以上。
3.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通過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或者以購買服務等形式,為單位職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務,2020年底之前配備率達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達到80%以上。
4.精神衛生專科醫院開設心理門診實現100%全覆蓋;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心理門診,2020年底之前開設率達到20%以上,2021年底之前達到40%以上。
5.依託
武漢市委黨校(武漢行政學院)、武漢社區幹部學院建設武漢市黨政幹部、社區(村)幹部心智拓展實訓室和心理健康研究中心。
6.起引領作用的社會心理服務專業機構和社會化組織不斷發展壯大;發展培養5000名掌握基本心理諮詢技能的社會工作者(師)隊伍。
二、主要任務
(一)健全線上線下社會心理服務平台
1.組建四級社會心理服務平台。建立市、區社會心理服務指導中心、街道(鄉鎮)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社區(村)社會工作服務站(心理諮詢室)的四級社會心理服務平台,完成規範化建設任務。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社區(村)社會工作服務站、綜治中心、職工之家、老年活動中心、婦女之家、青年之家、兒童之家、殘疾人康復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作用,為職工、老人、婦女、青年、兒童、殘疾人等重點(特殊)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務。(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下同〉)
2.完善教育系統心理服務平台。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德育工作計畫,各級各類學校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面向師生開展心理篩查、輔導與諮詢,為遭受欺凌、校園暴力的學生提供
心理創傷干預。市屬高校要設立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中心(室),配備專職教師,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支持在漢高校聯合相關醫療機構建立校內精神(心理)科門診。中國小普遍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積極創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示範學校和合格學校,在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機構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工作人員。(牽頭單位:市教育局;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區人民政府)
3.建立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心理服務平台。公安等重點行業部門,要根據行業特點和工作實際設立心理服務場所,配備專(兼)職人員,開展心理健康評估和危機干預等服務,每年至少為職工及其服務對象舉辦1次心理健康知識講座,並根據需求提供心理健康服務。其他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要通過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或者購買服務等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職場人際關係、情緒調節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武漢社區幹部學院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納入教育培訓內容。(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信訪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總工會、市殘聯,市委黨校〈武漢行政學院〉,各區人民政府)
4.規範發展線上心理援助服務平台。通過網站、公眾號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務的心理援助平台。招募一批心理諮詢專業人才,充實我市心理援助公益熱線工作力量,常態化開展7×24小時服務,每年開展不少於4次系統性培訓。建設市、區、街道(鄉鎮)三級社會心理服務指導中心(服務站)相互對接的遠程心理會診機制,試點推動社會心理服務機構、基層心理諮詢室加入遠程會診體系。(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各區人民政府)
(二)建立社會心理服務長效機制
1.建立社會心態監測預警機制。按照智慧城市頂層規劃,依託武漢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大數據信息庫,增加心理體檢、心理課程、線上諮詢等心理健康服務模組,實現心理預警功能。定期組織有關醫療機構、心理服務行業協會、各部門服務熱線等對市民心態開展分析研判;發揮市、區綜治信息系統平台作用,定期對特殊人群重點人員開展風險評估。(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團市委,各區人民政府)
2.建立心理危機干預機制。組建市心理危機干預專家隊伍,建立衛生健康等重點行業部門心理危機干預和援助隊伍,每年至少開展2次培訓和演練,將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納入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後心理應激障礙。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吸毒戒毒人員、社區矯正對象、刑滿釋放人員和問題青少年等特殊人群中的高風險對象持續開展心理援助服務,預防和減少極端行為發生。(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應急管理局,團市委)
3.建立心理服務行業監管機制。成立市社會心理服務行業組織,有序規範行業從業行為、人員管理、收費標準、信息保護、督導考評、檢查申訴等具體內容,促進行業組織規範發展,提升行業組織服務水平。(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培育社會心理服務人才隊伍
1.培養職業化隊伍。加大公立
醫療衛生機構、社會福利機構心理學、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引進力度,著力培養行業領軍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務專業從業人員數量,建立專業化督導機制。繼續實施精神科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精神科醫師轉崗培訓等,提升精神科醫師數量和服務水平。鼓勵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設定醫務社工部,通過招聘或者購買服務等形式,培育
醫務社會工作者隊伍。(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區人民政府)
2.發展專業化隊伍。委託在漢高校為公安、司法、教育、民政、婦聯、殘聯等部門訂製化培養一批心理服務專業人才,壯大專業化隊伍。組建市級社會心理服務專家組,為試點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與質量控制。鼓勵引進心理學、
社會工作專業高端人才,並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在職稱、薪酬待遇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建立完善績效工資內部分配辦法,體現公立醫療機構心理治療師的技術勞務價值。(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3.培育社會化隊伍。依託市精神衛生中心(市心理醫院)、心理行業協會等,分級分類對社會工作者、心理諮詢師、心理治療師、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等心理健康服務人員開展培訓,遴選培訓考核合格人員進入市級人才信息庫。廣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務志願者,加大志願者培訓力度,健全獎勵激勵機制,規範管理志願隊伍。(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團市委)
(四)提升社會心理服務能力
1.提升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加強綜合性醫療機構與精神衛生專科的合作,構建綜合性醫院和專科醫院的心理聯絡會診機制。婦幼保健機構將心理健康服務融入孕前檢查、孕產期保健、兒童保健等工作中,加強對孕產婦、哺乳期婦女抑鬱症知識的普及和篩查。加強非精神科臨床醫師心理健康服務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常見心理行為問題和精神障礙早期識別能力。支持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發展線上問診、網際網路醫院,運用網際網路技術提供安全適宜的醫療服務。(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2.提升基層醫療機構和特殊場所心理服務能力。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與精神衛生機構的合作,結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開展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的科普宣傳,對轄區居民開展心理健康評估等。切實做好特殊場所被監管人員和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心理健康輔導工作。(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區人民政府)
3.增強廣大市民的心理健康意識。加強心理健康宣傳平台建設,在捷運等公共場所設立心理健康公益廣告,積極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活動,廣泛倡導“每個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責任人和最大受益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識和健康理念。(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各區人民政府)
(五)加強重點(特殊)人群心理援助服務
1.構建重點人群心理援助體系。建立市、區、街道(鄉鎮)上下聯動的三級心理援助服務體系,市級成立心理援助技術指導專班,各區設定區級心理援助服務專員,街道(鄉鎮)設定心理援助服務心理專乾,統籌指導同級衛生健康、民政、教育等部門開展心理疏導社會工作服務,構建心理需求人群篩查發現、心理支持、心理諮詢、心理治療、精神科治療閉環式心理援助的服務機制。(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2.開展重點人群日常評估及干預。對新冠肺炎病亡者家屬、康復患者及其家庭、醫療衛生機構一線醫務人員等重點群體常態化開展心理健康狀況評估,逐一形成心理健康狀況評估檔案;引導有需要的重點人群,通過心理援助平台獲取心理測評、心理諮詢等自助式專業服務。對存在明顯心理問題的個體,及時轉介至醫療機構接受專業援助服務。(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3.強化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工作。在街道(鄉鎮)一級成立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加大病情不穩定患者的個案管理力度,建立社區康復機構與精神衛生機構快速轉介工作機制,確保居家患者社區康復參與率達到60%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居家患者及家屬提供心理疏導服務率達到50%以上。(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殘聯,各區人民政府)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7月底之前)。制訂武漢市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各區、各相關部門職責分工,適時召開啟動會議,積極推動開展培訓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8月—2021年9月)。各區、各相關部門採取以點帶面、突出重點、全面推進的工作方法,因地制宜,多措並舉,推進各項任務落實。
(三)評估驗收階段(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對照標準認真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及時提交驗收申請,做好相關現場和資料準備工作,接受國家、省級評估驗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納入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成立市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具體名單附後),負責統籌協調、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各區也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研究制訂具體工作措施,統籌推進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
(二)落實經費保障。加大對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投入力度,所需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切實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建立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積極開拓公益性服務的籌資渠道,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務領域。
(三)強化督導評估。將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納入平安武漢、健康武漢、文明城市建設的考評內容,制訂年度工作計畫,並細化分解到各區、各相關部門。建立工作信息報送機制和工作評估機制,市領導小組對各區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聯合調研評估,及時了解各區、各相關部門工作進展情況,推進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
印發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武漢市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