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環境衛生協會

武漢市環境衛生協會

武漢市環境衛生協會,英文譯名Wuhan Association of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英文縮寫:WHAES。

武漢市環境衛生協會是由在武漢市從事環境衛生行業管理及服務、生產、科研、設計、教育、物業清潔服務等企業、事業單位、相關經濟組織和個人自願組成的全市性、聯合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環境衛生協會
  • 外文名:Wuhan Association of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 縮 寫:WHAES
  • 成立時間:2018年8月29日
  • 作 用:在政府與企業之間起橋樑和紐帶作用
  • 地 址:武漢市江岸區雲林街31號
協會簡介,協會章程,

協會簡介

協會是由在武漢市從事環境衛生行業管理及服務、生產、科研、設計、教育、物業清潔服務等企業、事業單位、相關經濟組織和個人自願組成的全市性、聯合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協會旨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竭誠為會員和行業服務。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行業代表、行業服務、行業協調、行業自律為基本職能,服務會員,反映會員訴求,規範會員行為,維護會員、行業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溝通、協調會員與政府、社會之間的關係,促進行業和企業的公平競爭和有序發展,積極協助政府主管部門為提高環衛行業的整體素質,促進環衛行業的健康發展服務。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武漢市環境衛生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譯名Wuhan Association of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英文縮寫:WHAES。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是由在武漢市從事環境衛生行業管理及服務、生產、科研、設計、教育、物業清潔服務等企業、事業單位、相關經濟組織和個人自願組成的全市性、聯合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竭誠為會員和行業服務。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行業代表、行業服務、行業協調、行業自律為基本職能,服務會員,反映會員訴求,規範會員行為,維護會員、行業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溝通、協調會員與政府、社會之間的關係,促進行業和企業的公平競爭和有序發展,積極協助政府主管部門為提高環衛行業的整體素質,促進環衛行業的健康發展服務。
第四條 本會業務主管單位為武漢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登記管理機關為武漢市民政局。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本會召開理事會、會員大會等重要會議,應提前15日向登記管理機關報告。本會召開大型學術報告會、承接研究課題和調查課題、接受捐贈等活動,應在事前7個工作日報行業管理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本會舉辦慶典、研討會、論壇等活動,應在每年1月和6月,申報當年舉辦活動計畫,列入計畫後,應在活動前10天報登記管理機關審批後方可實施。本會組團出國出境、與境外組織交流交往,接受境外捐款等,在活動前10個工作日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報告,需辦理手續的,應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 本會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及相關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和群團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和群團工作,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七條 辦公地址:武漢市江岸區雲林街31號中環大廈A座1402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八條 本會業務範圍:
(一)開展環衛行業調研,行業統計,發布行業信息;
(二)開展業務培訓,職業技能鑑定,提供良好服務;
(三)反映會員訴求,維護會員權益,搭建交流平台,加強信息溝通;
(四)參與並協助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草擬環衛管理規章,研究制定環衛行業的發展規劃;開展行業的規範和標準研究與制定,環衛行業產業化發展研究;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技術研究;
(五)培育和規範環衛作業(服務)市場,組織價格協調,開展行業檢查、企業達標,辦理公信證明,加強行業文明和誠信建設,引導市場規範發展;
(六)通過授權和委託,組織行業調查和行業準入資格資質審核。參與重大環衛項目的審查驗收和本行業新設備、新技術、新科研成果的鑑定。
(七)充分發揮本會黨組織引領作用,積極開展行業黨建和文明單位創建工作,為推動環境衛生行業的改革發展,提供堅強的思想和組織保證。
(八)發展與國內外同行的友好交往和經濟技術合作交流,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促進行業的技術進步。
(九)按規定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委託以及購買服務等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九條 本會實行會員制。本會會員包含個人會員、單位會員。
第十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會的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是本行業的管理及服務、生產、科研、設計、教育、物業清潔服務等企業、事業單位、相關經濟組織和個人。
第十一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由本會秘書處負責審查,會長審批;
(三)經理事會討論通過;理事會閉會期間,由會長會議討論通過;
(四)由本會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二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會員大會,參加本會活動;
(二)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對理事會做出的懲戒,會費收支情況提出質詢的權利;
(七)本會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無記名投票表決通過的標準繳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
第十四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一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本會將以書面形式取消該會員資格。
第十五條 會員違反行規行約,損害消費者利益和行業形象,或者會員採取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經理事會決定,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同業制裁、除名等懲戒措施。造成嚴重後果的,本會將配合國家有關職能部門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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