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江岸區建設局

武漢市江岸區建設局

武漢市江岸區建設局是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江岸區建設局
  • 辦公地址:江岸區六合路1號3號樓5樓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1954年4月,成立江岸區人民政府建設科,負責江岸堤防、園林、綠化、市政建設工程和市政建設管理;1958年8月,撤消建設科成立江岸區建設局,兼管園林、堤防及城市規劃,至1962年6月,撤消建設局,恢復江岸區建設科;1963年3 月,組建江岸區城市建設辦公室,到1970年4月,區建設科、房地科、房地公司、泥木修繕公司、園林科合併,成立江岸區革委會城市建設局,1973年4月,撤消區革委會城市建設局,恢復區建設科,同時建立區城市建設委員會,區建設科、房產公司、園林科三單位歸口區城建委管理;1984年6月,成立武漢市江岸區建築管理站,屬區城建委二級事業單位,1998年9月,江岸區城市建設委員會更名為江岸區建設管理委員會;2001年12月,機構改革,撤消江岸區建設管理委員會,成立江岸區建設局。2010年3月機構改革,對江岸區建設局主要職責和內設機構進行了調整。2015年,區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建築管理站劃為公益一類,建設項目管理中心劃為公益二類。2016年隨著工作職能的增加,區編辦對建設局機構人員編制職數進行了相應調整。2019年,機構改革,加掛區民防辦公室、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城市建設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提出城區建設高質量發展、綠色發展以及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二)擬訂城區市政道路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建築活動,推進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建築業企業資質和從業資格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監管,監督管理施工圖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等工作。
(四)負責統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轄區年度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安排,承擔轄區市政規劃道路的新建和全面改造工作。會同財政部門安排、使用和管理區級財政城市建設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和街道制定轄區內老舊社區破損道路改造和路燈建設安排,並組織實施建設工作。
(五)負責統籌組織轄區海綿城市建設。編制海綿城市項目建設計畫,督辦各相關單位建設實施。協調推進轄區城市道路範圍內各類管線同步建設、集約建設。
(六)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參與工程建設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以及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地面沉降處置和防治工作。
(七)負責推進建築節能工作。推進綠色建築工作。承擔裝配式建築和建築節能減排推廣套用工作。監督預拌混凝土(砂漿)行業生產質量和綠色生產管理工作。指導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築和綠色建材套用。
(八)負責全區人防工程建設與管理。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監督管理。做好已建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平戰結合開發利用以及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實施人防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區人防通信警報建設與管理。負責區人防應急指揮場所和信息化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制定區城市防空襲預案,並適時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負責組織戰時全區人民防空襲鬥爭。
(九)負責協調推進市、區城建重點工程建設。組織轄區部分市級城建重點工程和區級市政規劃道路工程的征地徵收工作。
(十)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公文處理、幹部人事、綜治維穩、信訪、財務管理等機關事務的綜合協調督辦和日常運轉等工作。承擔組織、宣傳、統戰、紀檢、監察、雙擁等局黨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法治監督科
承擔建設領域法制教育和宣傳工作,推進行政執法監督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機關管轄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執法培訓工作。承擔組織辦理機關依申請信息公開事項等工作。承擔安全生產、計生等局黨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發展規劃科
參與研究擬定城區發展重大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開展轄區市政道路建設發展規劃、重大問題研究。組織長江左岸創意設計城產業、規劃、項目落地等協調工作。負責統籌協調社區足球場建設工作。組織擬定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地面沉降處置和防治等工作。承擔民眾投訴、議提案、內審、機關工會、婦聯等局黨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投資計畫科
負責組織編制區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年度建設安排。承擔轄區市政規劃道路的新建和全面改造工作。會同財政部門安排、使用和管理區級財政城市建設專項資金。協調推進轄區城市道路範圍內各類管線同步建設、集約建設。承擔轄區內海綿城市計畫編制責任,並督辦全區各相關部門推進轄區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轄區內老舊社區路燈建設安排,並組織實施建設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市政基礎設施論證等工作。承擔局黨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工程管理科
負責協調推進市、區城建重點工程建設,跟蹤督辦相關工作事項。組織推進轄區部分市級城建重點工程和區級市政規劃道路工程的征地徵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和街道制定轄區內老舊社區破損道路的改造安排並組織實施建設工作。承擔停車泊位建設和充電樁建設的協調工作。承擔局黨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民防人防科
負責區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管理。負責區人防指揮通信建設。負責區人防通信警報建設與管理,制定區城市防空襲預案,並適時組織培訓和演練。開展人防知識的宣傳普及教育,指導督促平戰結合工作。承擔局黨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建設項目管理中心
區建設局下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和業務範圍是:承擔本轄區內政府投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全過程代建管理工作;受建設局委託,承擔本轄區內非軌道類市政重點工程、市地產集團委託項目、區級道路工程的征地徵收日常事務性工作;承擔本轄區內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前期調查、評審、論證等組織工作;承擔本轄區內城市管線建設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
(八)建管站
區建設局下屬二級事業單位。受區建設局委託,負責區管建設項目的行政執法工作及市管項目文明施工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區管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施工契約備案管理、施工圖設計審查監督管理、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行為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監督管理工作任務;承擔轄區內建設項目和拆除工地的文明施工監督管理工作任務;承擔轄區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工作任務;承擔建設局職責範圍內的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增加值、創意設計業增加值等經濟指標的監測工作任務;承擔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轄區內預拌混凝土和預拌沙漿生產企業的質量和綠色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封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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