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江夏區行政審批局

武漢市江夏區行政審批局

根據《武漢市江夏區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江夏區委、江夏區人民政府關於江夏區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武漢市江夏區行政審批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加掛區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牌子。

武漢市江夏區行政審批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和大數據管理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加強黨對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數字政府建設、政務服務與政務公開、公共資源交易等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020年11月,被授予“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江夏區行政審批局
  • 辦公地址:江夏區紙坊街北華街東10號
  • 現任領導:周志明(局長)
  • 所屬地區:武漢市江夏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數字政府建設、大數據管理、政務服務與政務公開、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制定有關管理制度和公共資源交易規則。
(二)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負責全區行政許可類事項的審批,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全區行政審批事項的現場踏勘、技術論證,組織並協調有關部門對關係國計民生、公共安全的重大事項或有特殊專業、技術要求的事項進行聯合勘驗。
(四)負責對全區政務服務視窗工作人員進行綜合素質和能力培訓,組織視窗及其工作人員提供規範、高效、優質的服務;建立公共服務運行規程和考核體系,監督檢查視窗及其工作人員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受理投訴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五)負責協調指導街(辦事處)、管委會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對全區政務服務中心和便民服務機構進行檢查、指導和考核。
(六)負責組織開展全區重點投資項目幫辦代辦工作。
(七)負責協調推進全區數字政府建設工作,負責全區大數據管理工作,統籌指導協調全區政府和公共服務數據資源的整合套用及共享開放。指導、監督全區政府網站建設工作。統籌協調區級部門業務套用系統建設,負責區級財政投資信息化項目的立項審批、過程監督和驗收評估等管理工作。
(八)推進全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網際網路+監管”等數字政府建設工作。推進政府治理數位化轉型,為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大數據支撐。
(九)指導、監督全區政府系統政務服務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區政府的信息公開工作及與之相關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年度報告發布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區政府系統政務新媒體的建設。
(十一)規範運行全區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系,監督管理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規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主體行為,指導監督全區公共資源交易工作。負責全區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規範全區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推進目錄項目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查處目錄內區級項目平台外交易行為。
(十三)負責建設和管理區公共資源交易綜合專家庫,推進市、區專家資源共享。統籌協調全區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工作。
(十四)負責建立公共資源交易投訴舉報和聯動執法工作機制,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和聯動執法,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區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十五)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十六)負責市民之家綜合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區行政審批局要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打造良好營商環境,不斷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行政權力專班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區行政審批局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並負責行政許可、行政確認、其他類的行政職權調整審核,區司法局負責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檢查、行政裁決的行政職權調整審核,區財政局負責行政給付的行政職權調整審核,區公務員局負責行政獎勵的行政職權調整審核。
2.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職責分工。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牽頭工作,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推進投資審批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等具體工作。
3.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區行政審批局負責推進商事類和食藥類行政審批改革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商事類和食藥類事中事後監管,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4.與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的職責分工。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全區智慧城市建設中由區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為實施主體的項目(財政投入)的統籌、管理,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全區智慧城市建設中由社會單位為實施主體的項目(社會投資)的協調、推進。
5.與區司法局的職責分工。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對全區政務公開工作的指導、監督與考評,區司法局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案件審理工作。
6.與公共資源交易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的職責分工。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全區公共資源交易的綜合監督。區財政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及交易範圍、交易方式、交易組織形式進行審批、核准;實施監督管理,受理投訴舉報並依法處理;依法開展對公共資源交易契約履約行為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查處,並將處理結果通報區行政審批局(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建立和完善政務服務體系,並組織實施;統一協調派駐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負責對全區政務服務視窗工作人員進行綜合素質和能力培訓,組織視窗及其工作人員提供規範、高效、優質的服務;建立公共服務運行規程和考核體系,監督檢查視窗及其工作人員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受理投訴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紀行為;負責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工青婦工作;負責協調處理區人大、政協相關議提案工作;負責文秘、會務、機要、財務、值班、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全面從嚴治黨、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工作;負責市民之家綜合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制度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審定相關制度和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負責相關工作的法律、法規諮詢解釋、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處理有關法律糾紛;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的處理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審批業務科室審批依據、審批程式、審批結果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公共資源交易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行政權力事項的規範清理、動態調整、承接協調等工作;負責國家安全、綜治維穩、安全生產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綜合審批科。負責綜合類行政審批事項辦理工作,並對審批行為的後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對綜合類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流程進行規範和最佳化,推進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建設審批科。負責建設類行政審批事項辦理工作,並對審批行為的後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對建設類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流程進行規範和最佳化,推進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科。負責數字政府建設、大數據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和公共服務數據資源整合套用及共享開放工作;協調區級部門業務套用系統建設工作;負責區級財政投資信息化項目的立項審批、過程監督和驗收評估等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政務服務和政務公開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科。負責規範運行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系,監督管理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規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主體行為,指導監督公共資源交易工作;負責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建設和管理區公共資源交易綜合專家庫;負責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工作;負責建立公共資源交易投訴舉報和聯動執法工作機制,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和聯動執法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

區行政審批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
區行政審批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江夏區委、江夏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區委辦公室、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商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
本規定的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周志明
副局長:葉念

獲得榮譽

2023年2月,入選擬確認保留武漢市文明單位稱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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