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武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武漢市武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武漢市武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武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隸屬: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質量強區、食品藥品安全、標準化、智慧財產權等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外資企業市場主體登記註冊,指導全區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扶持個體、民營經濟發展。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開展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商務綜合執法工作。加強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和有重大影響的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規範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指導全區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委託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有關調查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全區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推進質量強區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九)負責食品、藥品等應急管理綜合協調。負責全區食品、藥品等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藥品等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含酒類)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依職責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的相關工作。規範標準化行為。綜合協調標準化事業發展,推進建立支撐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落實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要求,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區認證認可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工作。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擬訂全區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轉化運用、交易運營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建設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公共服務體系。統籌協調全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執法,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以及糾紛調處。研究擬訂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動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
(十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對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零售和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以及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使用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依職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報告和監測工作。
(十八)負責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種子、農藥、獸藥、魚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漁政監督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動物植物的防疫和檢疫工作,組織開展食用農產品農藥殘留、有害物質殘留等質量安全監督檢測。負責對動物植物疫情的監測、控制和疫病的撲滅工作及種畜禽管理。根據區人民政府授權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
(二十)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二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政務信息、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二)黨建工作科。負責機關黨組織和群團組織建設、宣傳、文明創建、意識形態工作。承擔全區市場監管系統文明創建協調調度工作。配合紀檢監察部門開展相關工作。負責信訪、精準扶貧工作。
(三)法規科。負責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規範性檔案、重大事項、重大行政措施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負責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承擔依法依規規範執法程式、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四)稽查科。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指導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指導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其隊伍建設工作。
(五)市場主體監管科(外資科)。負責外資企業登記及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內資企業、外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對全區市場主體登記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組織指導查處無照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六)信用和網路交易監管科。擬訂並組織實施信用、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有關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和實施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和“雙隨機、一公開”相關工作。組織開展異常名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年報及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指導、協助開展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網路交易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
(七)市場規範和契約監管科。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秩序的制度措施,依法組織實施商品交易市場綜合監管工作,負責和指導、監督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的維護、規範。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八)廣告監管和智慧財產權科。擬訂全區廣告業發展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廣告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負責組織推進智慧財產權、商標品牌戰略規劃實施和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轉化實施和交易運營的措施、辦法。擬訂並組織實施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的措施、辦法。承擔推動全區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擬訂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智慧財產權文化建設。
(九)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科。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和具體辦法。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指導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依委託開展反壟斷執法有關調查工作。研究完善公平競爭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擬訂並組織實施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開展消費環境建設和消費環境評價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服務和產品的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指導全區“12315”網路體系建設和消費投訴舉報(信訪)諮詢的受理、處理及數據匯總分析、管理使用工作。指導消費教育,引導健康消費,推動消費升級。擬訂全區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及其他產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開展不合格食品及其他產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負責全區市場監管應急體系建設,編制相關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指導市場監管重大安全事件、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實施應急演練和培訓,建立健全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與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布制度。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與智慧財產權輿情監測、分析、應對和應急事務協調處置工作。
(十一)質量管理科。擬訂質量提升政策措施,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推進品牌建設。建立並推行質量激勵制度。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推廣科學質量管理方法。統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貫徹實施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按規定許可權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制定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擬訂全區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指導實施。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區級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依法開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質量強區有關工作。指導、協助查處產品質量安全重大違法行為。
(十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依法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分析工作,開展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監督檢查。組織實施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監管工作。負責特種設備應急事件處置,制訂相關應急救援預案。依法承擔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工作。指導、協助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三)計量和標準化科。推行國家計量制度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對比工作。組織實施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規範計量數據使用。開展計量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區標準化規劃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推進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相關工作。指導、協助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組織開展重要標準宣貫及實施情況評估。承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
(十四)食品藥品安全協調科。擬訂推進國家、省、市、區食品藥品安全戰略相關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
(十五)食品生產流通監管科(農業工作科)。負責分析掌握生產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劑、食鹽、酒類)生產流通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和流通環節監督檢查。指導、協助查處食品生產安全和流通質量安全相關重大違法行為。負責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種子、農藥、獸藥、魚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漁政監督管理。負責動物植物的防疫和檢疫工作,組織開展食用農產品農藥殘留、有害物質殘留等質量安全監督檢測。負責對動物植物疫情的監測、控制和疫病的撲滅工作及種畜禽管理。根據區人民政府授權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
(十六)餐飲服務監管科。負責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安全形勢,擬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和監督實施。督促落實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協助查處餐飲服務相關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七)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監管科。負責分析掌握藥品零售、化妝品經營,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環節安全形勢,擬訂並組織實施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監督實施藥品零售、使用,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有關規範和藥品標準,監督實施化妝品有關監督條例和安全技術規範,依職責組織實施藥品零售、化妝品經營、醫療器械經營以及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組織指導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報告和監測工作。指導、協助查處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質量安全重大違法行為。
(十八)財務科。承擔預決算、控制規範、政府採購、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制裝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擬訂實施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重大科技需求,承擔科研攻關、科技普及、技術引進、成果套用等工作。
(十九)組織人事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考核評價、培訓教育和聘用人員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水果湖市場監督管理所,被授予“全國市場監管衛士”集體稱號。

辦公地址

武漢市武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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