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新洲區交通運輸局

武漢市新洲區交通運輸局

武漢市新洲區交通運輸局,是武漢市新洲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新洲區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古城大道35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中長期規劃,公路、水路、物流等專項規劃。承擔涉及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交通運輸發展戰略、產業政策。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協調鐵路、民航、郵政及其他區外交通單位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鐵路、水路、公路、民航、管道、軌道交通、城區公共運輸、客運出租汽車、郵政等多種運輸方式的銜接,建立和發展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三)擬訂全區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建設項目,編制年度計畫和區財政性資金預算。按規定許可權審查交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協調鐵路客貨站場、民航機場等重點工程建設,統籌協調全區物流園區(中心)建設,推進重大物流項目和物流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協調全區交通規費徵收、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並監督實施相關經營服務價格。
(四)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管理。負責全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組織制定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和養護市場監管,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養護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等有關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岸線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授權範圍內的船舶(含漁船)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船舶污染、救助打撈等工作。監督指導城市公共運輸的運營。
(五)指導監督和組織開展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
(六)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協調全區境內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的有關安全管理工作。協調處理交通運輸系統重大災害、事故的調查、救助工作。指導重點幹線公路網的運行監測。
(七)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組織協調假日運輸等重大交通運輸保障工作,承擔國防動員和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八)指導全區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科技、環保、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全區公路、水路國際合作與外事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對區交通運輸行業的業務指導。
(十一)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貫徹新發展理念,研究推動“交通強國”戰略武漢實施,創新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完善協調運行機制,打造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1. 加快區域交通協調發展。協調推進武漢城市圈交通一體化進程,推動形成規劃同圖、建設同步、運輸一體、管理協同的區域交通發展格局。
 2. 加快交通運輸結構調整。推進交通運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注重強化需求側管理政策措施,引導新業態持續健康發展,推進交通運輸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普惠化、便捷化,實現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
 3. 加快交通運輸治理方式轉變。推進交通運輸依法治理,完善行業法治體系。堅持民生導向,統籌推進交通運輸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和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完善交通運輸投訴諮詢服務工作機制。理順事前事中事後職責關係,減少環節、最佳化流程、提高效率。
    4. 加快智慧型交通信息化建設。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智慧型化與交通運輸行業的深度融合,實現實時監測和精細化管理,提升行業監管能力和公眾服務水平。

內設機構

1.綜合辦公室(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外事管理、機關事務管理等工作,統籌政策研究、政務公開、信訪、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政務督辦。負責交通運輸年度績效目標管理、經濟運行統計分析、年鑑編撰和扶貧工作。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協調交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2.運輸管理科(執法監督科、區物流辦公室) 
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貫徹城鄉客運交通、公路、水路、現代物流、道路貨運、機動車維修、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有關專項規劃、地方性政策、準入制度、運營規範、標準。
負責規範性檔案、重大契約合法性審核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指導監督綜合行政執法,負責重大行政處罰案件法制審核、執法人員培訓、執法證件管理、法制宣傳教育和執法文書使用監督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政務服務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統籌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協調公路治超工作。牽頭組織有關交通運輸公共資源交易工作。負責道路旅客運輸、城市公交、軌道交通、出租汽車的運營管理和汽車租賃管理。統籌協調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等新型客運業態管理。統籌交通運輸服務質量監督檢查、考核評估和結果運用等工作。組織推進有關重大物流、貨運項目建設。負責全區綜合運輸牽頭管理工作,協調區外交通單位,負責多種運輸方式的銜接工作。按規定負責岸線使用管理。
3.財務審計科
組織編制區級交通運輸財政預決算,承擔機關並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承擔區級財政交通事業專項資金、財政補貼資金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並監督實施相關經營服務價格。承擔有關公路、水路、客運、物流貨運專項資金分配工作。
4.規劃建設科
負責組織擬訂全區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及責任分解方案,承擔涉及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的協調工作,指導編制相關專項規劃,參與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中交通規劃的研究。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策劃、儲備。組織編制全區交通運輸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交通重點建設項目綜合管理和督導協調工作。組織推進有關客運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按規定負責有關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基本建設程式管理工作。負責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養護市場監管。負責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管理工作。組織推進有關水路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負責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促進民航發展的有關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民用航線發展規劃。協調民航機場等重點工程建設。協調開闢國際、國內客貨運航線。協調推進航空運輸與通用航空、旅遊、臨空經濟的發展。承擔與上級民航、空域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5.安全應急科(區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組織和監督實施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和重大活動及節假日交通運輸服務保障工作。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指導行業科技、環保、節能減排工作。承擔有關技術標準制定、推廣套用、技術改造等工作。承擔國防動員和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負責擬訂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的政策、制度、規範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有關專項檢查和隨機暗訪抽查工作。負責有關公路、物流貨運、客運、地方水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重大突發事件的協調處置和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協調全區境內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的有關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行業防汛抗旱、抗震救災等應對重大自然災害工作。組織協調行業反恐、綜治、消防安全等工作。指導公路搶險救災和重點幹線公路網的運行監測。指導船舶(含漁船)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和登記、防止船舶污染、救助打撈等工作。
6.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日常事務工作。
7.公路管理局
承擔全區國道、省道及重要縣道的建設、養護、管理、應急等事務性工作,並對全區縣、鄉公路建設、養護進行業務技術指導;承擔本區公路和橋樑工程的驗收等事務性工作,承擔公路科學技術研究和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運用;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8.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制度、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道路運政(含城市公共運輸、客運出租汽車、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水路運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船舶檢驗的監督管理、軌道交通(含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等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轄區國省幹線、縣鄉道、農村公路路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區國道、省道、縣鄉道建設項目和許可權範圍內水運建設項目的質量安全監督執法工作;負責對管轄區域內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遵守交通運輸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查處有關違法違章行為;承擔區級交通運輸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調處及聽證、訴訟、賠償、案卷管理等工作;承擔交通運輸執法視頻監控管理和投訴舉報的辦理工作,參與重大突發事件、重大災害事故、不穩定事件的處置工作,參與交通戰備、節假日交通運輸及其他緊急、重大任務的交通保障工作;按要求做好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承擔區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建設任務,負責區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和執法證件、執法文書管理等工作;承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綜合行政執法職責;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9.區交通運輸服務中心
承擔全區道路客(貨)運輸、運輸場站、機動車維修和駕駛員培訓、城市客運管理、超限超載治理行業的事務性工作;負責配合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和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維護道路運輸市場平等競爭秩序;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大宗物資的運輸工作:參與制定客運計程車規劃,負責完善計程車停靠點等配套設施建設維護;收集、整理、上報有關檢測、執法等數據和動態信息;管理、維護公路超限檢測站的設施、設備和信息系統;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10.港航服務中心
承擔本地區職權範圍內的船舶(漁船)檢驗發證和年檢換證等事務性工作;參與本地區航道發展規劃的編制和擬定航道技術等級,負責本區域通航水域(長江幹線除外)的航道管理維護;參與港口編制、監督,實施港口規劃,承擔港口岸線的使用管理,維護港口公共設施;承擔本地區水路交通行業統計、信息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11.物流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物流業發展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研究提出全區物流業發展規劃和促進物流業發展相關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做好物流業招商引資、項目協調落實等方面的服務與促進工作;統籌協調全區物流市場服務與監管工作,做好物流企業服務工作,培育壯大物流和龍頭企業;推進傳統運輸業向現代物流企業轉型,統籌協調全區物流園區(中心)建設,推進重大物流項目和重點物流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區物流統計信息收集和管理工作,組織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設,協調推進全區物流業信息化及物流新技術的推廣運用;負責指導全區物流業中介組織工作,協調開展物流行業培訓、信息諮詢服務和人才引進等有關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有關工作。
12.邾城客運站
為城鄉公交和公路旅客運輸提供服務場所、管理客運市場、規範客運行為、提供客運代理服務。
13.陽邏客運站
為城鄉公交和公路旅客運輸提供服務場所、管理客運市場、規範客運行為、提供客運代理服務。

現任領導

新洲區交通運輸局局長:胡立明

獲得榮譽

2023年2月,入選擬確認保留武漢市文明單位稱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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