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昭謀刺李逢吉案

武昭謀刺李逢吉案,此案發生於唐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昭謀刺李逢吉案
  • 發生年代:唐代
  • 涉及人物:武昭
  • 出處:《通鑑》《新唐書》
案件詳情
唐石州刺史武昭,因書罷為袁王府長史,鬱郁不歡,心怨宰相。宰相李逢吉與李程不和。唐敬宗寶曆元年八月,李程族人、水部郎中李仍叔激怒武昭道:“李程欲授你官職,為李逢吉所阻。”武昭因酒醉,對左金吾兵曹茅匯稱言將刺殺李逢吉。有人將此事上告,九月,敬宗詔命三法司審問武昭、茅匯。掌書記李仲言對茅匯說:“你供稱李程與武昭同謀則生,不然則死。”但茅匯拒絕這樣做。該案經審理,謀殺罪成立,十月,武昭被杖死,李仍叔貶道州司馬,李仲言流泉州,茅匯流崖州。按唐律:凡預謀殺人者,謀而未殺,徒三年;殺而未死,絞;已殺者,斬。武昭口稱欲殺李逢吉,但未實施,按律罪不當死。此案量刑似嫌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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