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武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武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為武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邯鄲市委和武安市委關於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武安市
  • 性質:武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王日田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關於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所承擔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統一集中行使所承擔綜合行政執法範圍內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強制職權。
1.依法行使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2.依法行使旅遊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3.依法行使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4.依法行使人民防空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5.依法行使園林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6.依法行使商務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7.依法行使農業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8.依法行使林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9.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10.依法行使自然資源和城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11.依法行使發展改革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12.依法行使糧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13.依法行使司法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具體執法事項根據市政府行政執法事項劃轉目錄執行。
(三)牽頭健全完善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與行業主管部門執法協作配合機制,明確許可權劃分;協調所承擔綜合行政執法範圍內行業主管部門執法配合有關事宜。健全完善所承擔綜合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工作銜接機制。
(四)在所承擔綜合行政執法範圍內,指導、監督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處罰及相關的行政強制工作。
(五)負責所承擔綜合行政執法規範化工作。負責推進市、鄉兩級綜合指揮和信息化網路平台建設工作。
(六)負責受理所承擔綜合行政執法範圍內的投訴和舉報,組織有關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承擔有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財務科、政工監察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保障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對外聯絡和政務接待,綜合協調和督導檢查工作;負責機關上傳下達、來文來電、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內部制度、文化等自身建設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組織、督查督辦和目標考核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新聞報導、對外宣傳、政務公開、信息反饋、機關信息化建設、綜合性文稿起草、年度工作計畫和總結擬定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資料的起草、審核、把關、文印,及各科室(執法隊伍)文秘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扶貧救困、信訪穩定等工作。
負責執法隊伍服裝和裝備的配備、更新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運行管理、安全內保等工作;負責機關改造、食堂管理、辦公車輛使用、辦公耗材更新、消防安全等工作,保障機關水、電、網路等的供應和維護;負責推進市、鄉兩級綜合指揮和信息化網路平台建設工作。
負責局機關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資管理、幹部教育、社會保障、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協助局黨組做好局屬幹部的考察、任用和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職工崗位技術培訓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和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職工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貫徹落實有關財務和審計的政策、規定;編制全局年度財務預算報告和決算報告;負責全局固定資產清產核資、年檢驗證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全局財務會計管理、資金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行政罰款罰繳分離和罰沒票據的列印、使用、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專項資金管理工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負責局系統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及業務指導;承擔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務工作;負責理論學習、意識形態、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指導群團組織工作;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效能建設、作風建設,做好人員考勤工作和執法隊伍隊容隊貌、風紀督察,對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紀守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接受、辦理本局幹部、隊伍作風問題的投訴、舉報,並進行調查、處理和反饋。
(二)執法協調科(法制科)
負責貫徹落實有關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負責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協調聯絡、溝通以及執法線索或案件的移交、交辦、收集、匯總、反饋等工作;負責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之間執法監管信息的共享和溝通協調等工作;負責組織、調度綜合行政執法專項和重大執法活動;擬訂行政執法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查處市場主體生產經營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督查督辦案件、領導交辦案件和其他大案要案有關工作,組織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協調落實第三方評估機構的檢測、鑑定和評估;負責對執法隊伍和22個鄉鎮綜合執法隊的統籌協調工作;在所承擔綜合行政執法範圍內,指導、監督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處罰及相關的行政強制工作。
負責全系統法制建設、依法行政、體制改革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負責擬訂行政執法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制訂與考核工作;負責機關重大行政執法決定、重大行政決策及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解釋、清理和彙編工作;負責規範和統一執法程式和執法標準及執法文書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及時更新行政執法事項,健全完善執法機制;負責系統內行政執法業務指導、監督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資格申報和管理工作; 負責組織綜合行政執法的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執法隊伍執法案件的審查、備案工作,負責對口市公安、法院部門案卷移交等法律程式工作;負責對執法隊伍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統計分析和執法信息公示工作;負責接受、辦理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有關業務工作方面的舉報、投訴,並進行調查、處理和反饋。

人員編制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部門領導職數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股級領導職數2名。

現任領導

局長:王日田

其他事項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武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武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20年10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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