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旅遊局

武威市旅遊局,武威市的政府單位,1988年7月成立。制定了“武威市旅遊發展規劃”,開發出以歷史文物為主的3條旅遊線和6大景觀,分為南線、東線、北線。景觀有弘化公主墓、古長城、雷台漢墓、海藏寺、文廟、鐘鼓樓。加強建設,逐步完善配套設施。並以歷史的人文景觀為依託,輔助開發自然景觀、人工景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威市旅遊局
  • 時間:1988年7月成立
  • 規劃:“武威市旅遊發展規劃”
  • 分類:分為南線、東線、北線
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旅遊業地方性法規及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制定全市旅遊行業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協調全市旅遊產業發展;制定全市旅遊產業發展總體規劃;綜合協調全市旅遊資源的規劃和開發;指導市內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全市旅遊業社會投資;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工作。
(三)制定全市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指導全市旅遊產品開發。
(四)根據國家、省旅遊局制定的各類旅遊景區點、度假區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擬定全市標準並監督實施;按照國務院頒布的《旅行社管理條例》規定的許可權,申報經營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組織和指導全市旅遊設施定點工作。
(五)承擔規範全市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六)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協調和指導全市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等工作;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
(七)推動全市旅遊省際、國際交流與合作,承擔與省際、國際旅遊組織合作的有關事務;按規定承擔全市居民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
(八)組織、指導全市旅遊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國家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並組織實施。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旅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協調和重要事項督辦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機關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安全、政務信息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和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旅遊發展基金和旅遊專項資金的審核、申報及管理工作;承擔機關離退休職工工作;承辦黨群工作。
(二)行業管理科
承擔全市旅遊行業法制建設以及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範性檔案及地方標準的調研起草工作;負責貫徹落實旅遊法規、規章、行業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全市旅遊統計;承擔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全市工農業旅遊、紅色旅遊和特種旅遊有關工作。組織旅遊星級飯店和A級景區的評定、覆核工作;協調和指導全市假日旅遊工作;承擔全市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工作。承擔市內旅行社、導遊人員、旅遊星級飯店的行業管理工作,受理旅行社行政審批事項;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承擔旅遊服務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開展全市旅遊市場檢查工作,實施規定許可權內的行政處罰;受理並負責旅遊服務質量投訴;處理旅行社保證金賠償案件;辦理上級旅遊質監部門轉辦的投訴案件。組織、指導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市旅遊從業人員資格、等級標準考試考核及認證工作。
(三)宣傳培訓科
負責旅遊市場開發、宣傳推廣工作;組織開展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全市旅遊形象宣傳;組織國內旅遊交易會等旅遊促銷活動;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各項旅遊節會活動;負責旅遊區域合作;負責全市入境和出境旅遊市場開發;貫徹落實國家港澳台旅遊政策,按規定承擔我市居民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承擔旅遊產業發展職責,負責全市旅遊產業的總體開發工作;負責全市旅遊項目的申報、立項工作;負責重點旅遊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全市旅遊發展總體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承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各縣區和重點旅遊景區旅遊發展規劃和景區詳細性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旅遊規劃設計單位的推薦申報及資質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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