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監察委員會是由武夷山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武夷山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2月28日上午,武夷山市召開紀委、監委幹部大會,並由市委書記林旭陽和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塗樺忠共同為“武夷山市監察委員會”揭牌,標誌著武夷山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