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水利局

武夷山市水利局

根據《中共南平市委辦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武夷山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辦發〔2018〕37號)和《中共武夷山市委辦公室、武夷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武夷山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武委辦發〔2018〕25號),制定本規定。武夷山市水利局是政府工作部門, 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夷山市水利局
  • 辦公地址:武夷山市五九北路5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市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全市水利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規劃、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本市水的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市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參與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參與水功能區的編制。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七)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八)負責河湖長制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開展綜合協調、政策研究、督導考核等日常工作,協調組織執法檢查、監測發布和相關突出問題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與管理、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指導小水電改造、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工作。承擔5萬千瓦及以下小水電建設和行業管理職能。
(十一)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實施和監督。負責中央和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負責我市三峽外遷移民安置遺留問題處理及相關後續工作。
(十二)負責有關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負責四、五級的河道采砂規劃編制,依法實行許可制度,組織實施對河道采砂的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水利科技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有關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涉水相關要求,指導實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五)負責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市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水利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生態環境局負責對水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管。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協商機制,水利局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有關情況,生態環境局定期通報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雙方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生態環境局統一發布水環境質量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水利局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
2.關於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職責分工。自然資源局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根據國家制定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統一管理自然資源調查相關工作,做好國土、礦產等自然資源調查和監測工作,統一發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結果。水利局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效能、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安全保衛、信訪和機關行政後勤等工作。
(二)農村水利水電股。 擬訂農村水利發展規劃。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灌區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擬訂節水型農村水利發展目標和計畫,組織指導灌區的管理、更新改造和續建配套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指導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指導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水能資源有償使用管理工作。擬訂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5萬千瓦及以下水電站建設行政管理工作。
(三)審批監督股。負責整合本部門的審批職能。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和重點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農村水電站、江河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水利設施的安全監督。組織、參與重大水利安全事故查處。
(四)水庫移民股。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監督。負責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實施和監督。負責中央及省級水庫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負責我市三峽外遷移民安置遺留問題處理及相關後續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本規定由中共武夷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其調整由中共武夷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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