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商務局

武夷山市商務局

根據《中共南平市委辦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武夷山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辦發〔2018〕37號)和《中共武夷山市委辦公室、武夷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武夷山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武委辦發〔2018〕25號),制定本規定。武夷山市商務局(以下簡稱市商務局)是武夷山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夷山市商務局
  • 辦公地址:武夷山市五九北路5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南平有關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商務和口岸法規、規章、政策與國際經貿條約、規則之間的銜接意見;擬訂商務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商務體制和商務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流通行業管理、促進工作,擬訂流通業發展規劃,推進流通體制改革、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商貿物流中心和體系的建設,發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流通標準化;負責拍賣、舊貨流通、再生資源流通、汽車(新車、二手車)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以及酒類流通等特殊流通領域的行業管理;指導工業品流通服務體系建設、流通行業科技進步等工作;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及有關生活服務業)和會展業管理促進工作。
(三)負責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促進工作;擬訂引導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市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市場體系建設重大投資項目,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制定與實施、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社區商業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和改造升級。
(四)負責商品市場運行調控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擬訂商品市場運行調節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設。
(五)牽頭協調打破市場壟斷和區域封鎖的相關工作,協調管理商品貿易秩序,承擔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國際品牌保護、商業信用銷售,對直銷進行監督管理;推動商貿行業文明建設和商務領域信用建設。
(六)研究擬訂電子商務相關標準、規範,建立適應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管理體制,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促進政策;完善跨部門電子商務工作協作機制,建立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和信用體系,拓展電子商務套用;推動電子商務示範體系建設,指導全市商務領域電子政務建設。
(七)貫徹執行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外貿發展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商品進出口;指導國際品牌體系建設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設。
(八)貫徹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牽頭擬定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和服務外包人才培養。
(九)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工作,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承擔企業境外投資貿易活動的權益保護工作。
(十)指導、管理外商投資工作,參與起草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依法審核、審批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及相關事項;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工作,規範對外招商選資活動;負責外商投資有關統計工作。
(十一)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活動,管理監督對外勞務派出機構;承擔境外勞務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牽頭處置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負責多雙邊援助和對外援助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對台灣地區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深化我市與台港澳地區的經貿聯繫;協調推進台港澳投資貿易與產業合作,參與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十三)貫徹執行國別(地區)、多雙邊、區域次區域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推進我市與其他國家(地區)多雙邊經貿往來與投資貿易合作,協調解決國際投資貿易中的具體問題。
(十四)負責全市開發區的設立、擴區申報的指導、轉報工作。
(十五)貫徹落實商務領域放管服改革,依據法律法規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會同相關部門清理和規範行政審批事項,梳理權責清單。
(十六)起草並組織實施口岸工作的政策、規劃;負責協調口岸查驗機構,推動建立大通關工作機制、沿海與內陸通關協作機制;推進電子口岸建設。
(十七)起草並組織實施商務人才規劃;按照授權、組織、承辦或審批經貿類因公出國(境)人員及邀請國(境)外人員來訪等相關事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負責綜合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擬定我市商務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推進商務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商務運行情況綜合分析和信息發布,組織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機關文電、政務信息、會務、機要、保密、信訪、檔案、效能、新聞發布、對外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檔案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負責管理局機關的信息化建設工作,牽頭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有關信息發布工作。
負責編制部門財政預決算並組織實施;管理各類資金,負責協調、監督、評估各項促進商務發展的業務資金及專項資金的使用,承擔由商務局負責安排的其他資金的具體使用工作;牽頭申報中央、省、南平市各類商務扶持資金;負責機關財務工作,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其他行政後勤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內部審計和所屬單位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做好本局因公出國(境)團組申報工作。
負責承辦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管理等工作;承擔有關統計工作;承擔商務領域專業技術資格有關工作,起草並組織實施全市商務人才規劃;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協助市紀委監委抓好本局及所屬單位黨組織的紀檢監察工作,做好局黨組交辦的黨群工作;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平安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聯繫扶貧掛點工作和社區工作。
負責貫徹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相關事宜,依據法律法規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會同相關部門清理和規範行政審批事項,梳理權責清單;負責做好商務部門所有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及其他權責清單事項審核審批、轉報、備案等工作;負責做好與市行政服務中心的對接工作,組織、指導、監督視窗的行政審批工作;協調各業務股室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後台支持工作;配合各業務股室做好行政處罰、行政監督檢查等項目工作;承辦本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流通管理股。負責市場體系建設、城鄉市場發展和流通行業管理、促進等發展工作。擬訂引導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市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市場體系建設重大投資項目;指導城區商業網點規劃制定與實施、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社區商業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和改造升級。指導汽車、建材、農機等工業品流通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汽車流通行業監督管理、報廢汽車監督管理和老舊汽車更新工作。承擔流通業發展規劃擬訂與組織實施、流通行業統計、行業標準推行、行業科技進步工作;提出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進、發展物流中心和體系的建設,開展流通業國際合作與交流;組織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承擔拍賣、舊貨流通、再生資源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監管工作;負責我市國內貿易的動態跟蹤和研究分析工作,牽頭研究制訂內貿促進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商貿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市里下達的安全生產行業管理職責,組織內貿流通企業參加境內內貿展會。
貫徹執行國家電子商務法律法規,擬訂電子商務相關標準、規範;制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商務領域信息化建設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市場的政策措施和電子商務的相關標準、規範,建立適應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管理體制,完善跨部門電子商務工作協作機制,建立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和信用體系,開展電子商務統計監測和分析;拓展電子商務套用,重點推進網路零售、跨境貿易和生活服務領域電子貿易;負責電子商務示範體系建設,推動電子商務平台、產業園區、示範企業、基地和城市建設;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促進青年農民就業和當地農產品的電子商務行銷;指導商務領域電子政務工作,組織商務領域信息化的培訓與交流。
牽頭協調打破國際市場壟斷和區域封鎖的相關工作,牽頭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促進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協調管理我市商品貿易經營秩序,負責國際品牌保護,組織協調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應對事項,推動建立和完善多雙邊執法合作機制;推動全市商務領域信用建設、信用擔保、商業擔保工作;開展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組織指導全市商貿行業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負責商品市場運行調控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商品市場運行調節的政策;負責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的監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組織實施重要商品(肉、菜、成品油等)市場調控和儲備管理;統籌協調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依法承擔相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承擔我市“菜籃子”基地建設和市場保障供應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等職能,指導管理“菜籃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設,承擔市“菜籃子”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外經貿股。負責指導和管理商務領域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招商引資方案,組織承辦重大招商活動;強化招商項目跟蹤和協調服務,促進項目加快落地;聯絡聯繫國際多邊、雙邊經濟組織、國際投資促進機構。
負責組織實施利用外資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外資管理相關工作,協助處理外商投資糾紛;牽頭並協調全市在談重大外資項目的跟蹤推進和已設立外資企業的跟蹤服務;管理外資項目招商管理系統,負責我市利用外資的動態跟蹤和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工作,監督實施外商投資的政策、法規、規章。協助全市開發區的設立、擴區申報的指導工作。
負責外貿運行狀況的監測、預警、統計、分析工作,牽頭研究制定外貿發展促進政策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管理政策和目錄,承擔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負責外貿發展促進體系建設,協調指導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組織參加重點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指導出口商品基地和國際品牌體系建設。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服務貿易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承擔服務貿易促進和統計分析工作,牽頭建立服務貿易市直部門聯繫機制,指導有關行業和地方服務貿易進出口工作;承擔服務外包促進工作,指導服務外包示範園區、重點企業等平台建設和服務外包人才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技術進出口管理、國際貨代管理工作;負責境內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指導、管理境內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
負責產業安全工作,承擔產業安全預警、產業損害調查和產業促進政策研究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規章,依法承擔兩用物項和技術、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進出口動植物防疫、瀕危動植物保護等工作;依法執行進出口配額、許可等貿易管制措施;負責加工貿易管理,承擔協調有關進出口公平貿易的具體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負責國際貿易摩擦應對,指導協調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的應訴及相關工作;負責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工作;負責維護我市企業境外貿易活動的合法權益。
負責參與有關貿易政策的審議工作,配合上級商務部門進行的多雙邊和區域次區域經濟組織(含自由貿易區)談判,處理涉及我市的多雙邊和區域次區域經貿關係中的相關事務,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我市的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相關規定、發展規劃和促進政策;負責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的各項統計與分析;依法監督管理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援助活動,指導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承擔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權益保護工作,牽頭協調處理有關突發事件。
(四)口岸股。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口岸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口岸發展規劃和年度開放計畫;負責全市口岸運行的協調管理,做好口岸工作有關統計和分析;負責協調和處理有關口岸事務中的爭議問題;負責牽頭協調推進武夷山航空港和武夷山陸地港的建設;負責組織推進和協調口岸大通關建設,負責口岸通關環境建設、內陸與沿海通關協作機制建設等有關工作;負責福建電子口岸拓展建設的管理協調工作。
本規定由中共武夷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武夷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局長:蔣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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