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勝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武勝縣委、武勝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武勝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武勝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武委發〔2010〕22號)規定,設立武勝縣交通運輸局(簡稱縣交通運輸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勝縣交通運輸局
  • 地區:武勝縣
  • 領導:局長1名,副局長3名
  • 時間:2010年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縣交通局的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
(三)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路客貨運附加費等6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四)加強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的銜接,牽頭協調民航、鐵路、郵政等相關部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協調發展。
(五)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六)加強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和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職責。
(七)加強對交通行業和產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主要職責

武勝縣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二)擬訂全縣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承擔全縣公路管理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
(四)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運輸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撈、通訊導航、危險品運輸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相關工作。指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省、市、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和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交通行業和產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港口岸線使用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及省、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縣重點公路及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制訂交通運輸科技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指導全縣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公路、水路有關涉外工作,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招商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
(十)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武勝縣交通運輸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武勝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掛人事股牌子)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起草局機關的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信息宣傳、秘書事務、文書檔案、公共關係、提案和議案辦復、信訪、保密、值班、內保和勞動衛生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目標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獎懲、培訓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組織制定職工教育規劃;擬定行業人力資源開發計畫、指導全縣交通行業在職培訓和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黨建工作及所屬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管理工作、理論學習和培訓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管理等工作;指導本系統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
(二)武勝縣交通運輸局財務審計股
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專項資金和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和監督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參與審查重要經濟契約;負責國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行政事業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
(三)武勝縣交通運輸局建設管理股
貫徹上級交通建設行業政策、規章和技術標準;監督管理全縣交通建設項目實施;維護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平等競爭秩序;監督管理交通建設招投標工作;負責縣重點交通建設工程項目設計檔案的審查並監督項目實施;監督、指導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造價管理、契約管理,組織全縣公路、水路及其設施的維護和管理;組織制定交通行業科技、發展政策和規劃;制訂行業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科技項目計畫;組織實施交通科技項目、科技合作項目和科技交流工作;組織科技成果鑑定、評審、推廣工作,培育交通行業科技市場;歸口管理交通行業標準、計量工作;負責指導全縣交通系統科技開發工作和交通工程、運輸科技科研項目的開發和科技成果的推廣;負責指導公路養護。
(四)武勝縣交通運輸局安全監督股(掛應急辦牌子)
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道路運輸源頭安全(客貨運輸企業、車站、維修企業造船企業、駕校)監督管理;負責鄉鎮船舶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公路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本行業重大安全隱患整治;負責對危橋險路和水上交通重大隱患的認定及治理工作;負責水陸運輸安全事故搶險預案的制定;負責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搶險組織實施;負責對危險品水陸運輸監督管理;負責水陸運輸安全事故統計工作。
(五)武勝縣交通運輸局運輸法制股(掛武勝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縣道路、水路運輸的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和管理標準;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的組織和結構調整,指導運輸技術裝備建設,協調指導城鄉各種運輸方式銜接;負責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和節假日旅客運輸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城市客運管理(含城市公交、出租汽車等)相關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管理;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發展戰略、政策及行業管理的調研工作;組織交通行業政策研究,負責起草或審查有關政策、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指導系統行政審批工作;負責交通運輸體制改革相關工作;負責全縣交通戰備工作。

人員編制

武勝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縣交通戰備辦公室主任1名按縣委規定配備,總工程師1名(副科級);股級幹部職數5名。縣紀委(監察局)派駐的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縣委有關規定執行。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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