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山東省棗莊市公安局市中分局黨委委員,市中區交警大隊大隊副大隊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步偉
- 外文名:Bu Wei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棗莊
- 出生日期:1963年7月8日
- 職業:公安
- 畢業院校:山東大學
- 信仰:共產黨
- 主要成就:棗莊市市中區交警大隊副隊長
個人簡介
為政舉措
3日,在市中區龍頭路與振興路交界處,記者觀察發現,短短一分鐘的時間裡,就有10多個人闖紅燈。記者看到,一位騎電動車的女士,自南向北行駛,當紅燈亮起的時候,她加快速度越過了停止線,想趁著兩側車輛不多的時候闖過去,而此時一輛公車自東向西駛來,該女士趕緊停下了,雖然女士沒有受傷,但還是讓路過的市民驚了一身冷汗。
“我沒有什麼耐心等紅燈,特別是冬天,超過40秒我就著急,所以想趁著車輛不多的空檔闖過去了。”一位闖紅燈的市民告訴記者,有時候在車流量較大的路口也會等紅燈,但當看到別人直接闖過去時,他也就跟著闖過去,也沒有發生什麼不測。
記者注意到,約有20%的非機動車在紅燈亮起的時候,依然向前行。
據介紹,截止到目前,全國因闖紅燈肇事導致或涉及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有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其中,駕駛機動車肇事造成739人死亡,駕駛非機動車肇事造成55人死亡。
據了解,行人作為交通參與者中的弱勢群體,闖紅燈更易遭遇車禍,而且,機動車在有信號燈的路口“搶秒”危險性很大,如紅燈還有一兩秒變換,駕駛人就啟動車輛,或看到綠燈只剩下兩三秒就加油衝過,甚至有的車輛還尚未通過交口時信號燈就變了,司機乾脆不踩剎車就直接闖過去,這樣往往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因素。
據棗莊市市中區交警大隊副隊長步偉介紹說,交通事故的起因大多都與交通違法有關,對於機動車而言,不按交通信號燈行駛、超速、逆行等,都是導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對於行人來說,翻欄桿、闖紅燈是誘發事故的主因。
步偉告訴記者,要想從根源上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最主要的就是提高市民的交通意識,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現在,有的市民交通意識不強,經常闖紅燈,而且交通違法人數中,最多的就是是行人闖紅燈。“為提高市民安全意識,我們在交通安全日,針對客運車輛是否超員,貨運車輛是否超載,機動車超速等三超違法行為進行了整治,以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步偉說。
家族成員
歷任鄒縣子河商店出納,魯南幹校學員,微山縣區委副書記,
武工隊隊長、指導員,微山縣石牆區委書記,
滕縣公安局副局長,
白彥縣公安局副局長,
湖區公安局南陽分局局長,
微山縣公安局局長,
濟寧專署公安處副處長,
濟寧專署冶金局副局長,
棗莊市公安局局長,
棗莊市生產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等職。
後調離任山東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 1983年12月離休,享受副部級待遇
1946年2月在湖東青年幹校學習;1946年9月在滕縣四區任婦女委員;1947年2月北撤至黃河北,在建國學校學習;1948年6月在鳧山縣馬坡區任婦女會長;1949年5月調入白彥縣公安局任幹事;
1950年3月在湖區公安局南陽分局任幹事;1950年11月在湖區公安局任幹事 ;1951年6月在微山縣夏鎮派出所任治安幹事;1954年2月在微山縣夏鎮派出所任副所長;
1954年11月在濟寧市回民自治區派出所任所長;
1959年10月在濟寧市第四派出所任所長;
1962年6月在棗莊市公安局戶籍科科長;
1967年10月在薛城區陶莊派出所任所長;
1968年12月在棗莊市公安局三處科長;1980年退休,後轉為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