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占沂

步占沂

步占沂,字魯源,一九二二年生,山東省鄒縣太平區東紀溝村人。一九三九年參加青抗先,一九四二年脫產工作,一九四四年參加中國共產黨。先後任鳧山縣石牆區區委委員、正副書記、武工隊長。建國前後歷任滕縣、白彥縣、湖區、微山縣公安局正、副局長;濟寧專署公安處副處長;棗莊市公安局長;山東省公安廳副廳長;山東省公安廳廳長;山東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步占沂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山東省鄒縣太平區東紀溝村
  • 出生日期:1922年
  • 信仰:共產黨
  • 主要成就:警銜:一級警監
  • 職務:原山東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
人物生平,個人履歷,個人作品,

人物生平

曾任微山縣公安局長步占沂同志同志,因病醫治無效,於2005年7月4日逝世,享年83歲。
步占沂,山東鄒縣人,1922年2月出生,1942年9月參加工作,194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鄒縣子河商店出納,魯南幹校學員,微山縣區委副書記,武工隊隊長、指導員,微山縣石牆區委書記,滕縣公安局副局長,白彥縣公安局副局長,湖區公安局南陽分局局長,微山縣公安局局長,濟寧專署公安處副處長,濟寧專署冶金局副局長,棗莊市公安局局長,棗莊市生產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等職。後調離任山東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 1983年12月離休,享受副部級待遇待遇。

個人履歷

先後任鳧山縣石牆區區委委員、正副書記、武工隊長。建國前後歷任滕縣、白彥縣、湖區、微山縣公安局正、副局長;濟寧專署公安處副處長;棗莊市公安局長;山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山東省公安廳廳長。

個人作品

《步占沂同志回憶滕縣公安局》
一、加強公安局的組織機構
局黨組織首先提拔配備了一些骨幹力量,提了孟慶啟任政保股副股長,韓福成任治安股長;王守偉任看守所長兼書記員:和民任秘書股長(兼人事);燕懷信任公安隊長;吳蘇民調秘書股工作:馬光增任東關派出所長;秦繼山任西關派出所長;並配齊了各區公安員。
二、加強治安管理和基層組織建設
我們遵照專局指示,堅持黨委領導,民眾路線和專門工作相結合的方針,根據這個精神,縣局報縣委批准,各基層黨支部均設保衛委員,機關內.部、城鎮街道、農村各行政村都設立治安委員,各區公所配了公安特派員。由於基層組織健全起來,充分發揮和開展了治安保衛工作的積極性,安定了社會秩序。我們在加強治安管理的同時,並開展對敵偽人員登記,自首悔過和處理安排散兵游勇的工作。在這些工作中注意發現新的線索和可疑情況,在短短的一個時間內,我們破獲了一些偷盜、強姦等案件,還破獲了三起武裝匪特和匿藏槍枝案。如東沙河區某村姓劉的偽保長,又是個老土匪,有一支左輪手槍和一支步槍、一把刺刀、二枚手榴彈,經常結夥武裝搶劫。經偵察清楚後,將這個偽保長及四名匪徒抓捕歸案。在官橋、龍陽也破獲了武裝土匪搶劫案和匿藏槍枝案。我們還根據民眾的揭發,敵人在滕縣城和一些村莊把一些槍枝彈藥丟到井裡。公安局組織人員發動民眾打撈,從井裡打撈出大約有六、七十支槍。
我們認真抓了對戶口的登記管理工怍,並在全縣範圍內建立了治安耳目,為今後的治安保衛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當華東局駐滕縣時,我們在縣委統一領導下,組織專門力量作了周密的部署,進行重點保衛,確保了華東局駐滕縣的安全。
三、積極拯救敵偽檔案工作
我來到滕縣公安局後,看到許多同志的床底下。屋內各個角落都堆滿了敵偽檔案,有的同志用來生爐子,點火做飯等。開始對這個問題沒引起重視,有華東局保衛部的王科長來局聯繫工作時,看到這些,他告訴說:“從敵人手裡得到一些紙片都很重要,運些敵偽檔案是用重金買不到的,損壞了太可惜。”聽了後我恍然大悟,接著組織人抽查了一部分檔案,都是敵人搞我們村乾都、民兵、家屬的情況匯報,有人名、有時間、有地點,有具體情節,還有敵人逮捕我們同志的刑訊材料。我們採取了果斷措施,首先教育同志們今後不準再損壞一紙一片的敵偽檔案,把現有的敵偽檔案確定專人負責,用麻袋裝起來,然後再一件一件的整理起來,這於今後的對敵鬥爭起到了一定作用。
四、認真執行黨的政策,看守管理好在押犯人
當時滕縣公安局押了近百名犯人,審訊股只有三名同志負責審訊,根本擔負不了這項任務。犯人送的多了沒地方押,只好押在審訊股院子裡的小棚子下面,還有時把幹部宿舍臨時用來押犯人。由於犯人擁擠,看押人員少,造成少數犯人乘機活動。有個姓黨的國民黨區分部委員,他散布謠言,鼓動犯人越獄,不聽看押人員的制止,裝瘋弄傻.一會哭一會笑。一無他又鬧,看押戰士去制止,他從監獄的本欄里伸手奪我們戰士的槍,戰士呼喊,正巧公安隊帶班的同志趕到,進行強行制止,其他公安幹警也及時趕到,將鬧事的這個壞傢伙拉出來,採取了措施,平恩了這次犯人預謀越獄的事件。
經請示專局,對在押犯人迅速處理,對那些犯有一般罪行,只要承認犯罪,表示悔改,就可以教育釋放,有區鄉安排生計和監督勞動。再就是報請縣委同意在縣直機關抽調對敵鬥爭有經驗的八名幹部來幫助搞審訊,審訊工作進展很快,對犯人的處理比較及時,有時一天就教育釋放了幾人或二十幾人。
這個時期,我們實行了寬大與鎮壓相結合的方針,在掌握幅度上,根據鬥爭形勢和需要,有時抓的多一些,有時抓的少一些。一九四九年四月份,報經縣委同意,嚴格控制了捕人手續,並規定,除現行犯外,不經公安局批准,任何單位、個人一律不準隨便抓人、捕人,做到穩、準、狠地打擊敵人。
五、關於對兩起案件的偵破
一九四九年二月的一天,盧管彤局長從專局開會回來,在滕縣火車站下車時,戴的手錶被盜了。這時組織上已確定他南下,離走的時間很近了,盧局長很著急,我馬上找治安股長韓福成同志,召集有關同志研究案情,分析判斷是扒手們偷去的。決定由韓福成、王化育、姜學新同志負責偵破此案。我叫韓股長把扒手頭子們叫到公安局進行訓話,我說:警告你們,偷公安局長的手錶,真是膽大包天,叫你們手下的人立即把手錶交出來,如不快交,我就把你們全部抓起來審查。幾個扒手頭子說給俺幾天時間,好進行查找。不幾天與我們說了交表的地點,根據他們說的放表地點,我們派人把手錶取了出來,交給了盧局長,他愉快地南下了。
一九四九年三月的一天,東沙河區委書記粱震同志在西關戲院看戲,腰帶上掛著的三把匣槍被人偷去了,槍膛里還有三發子彈,接著來公安局報案。我們馬上又報告給縣委、專局領導、縣委、專局指示,局長要親自掛帥,組織專門力量,限期破案。縣局隨即組織了以孟慶啟副股長為首的破案組,派出所的同志配合,在西關進行了調查摸底,經過兩天的工作,認為:又有可能是扒手所為,由余局長出面,採取了德威並用的手段,再把扒手頭子們叫來訓話,余局長說: “你們偷了盧局長的手錶,現在又盜去匣子槍,今天叫你們來商量,在你們面前是兩條道路,一是把槍交出來,我們可以寬大處理;二是如果不交出槍來,就把你們都抓起來,一定嚴加懲辦,甚至殺頭,我們說到做到,看看你們願走哪條路”。在我們的壓力之下,向我們說了放槍的地方,我們便按照約定的地方去取槍,結果在一個磨盤底下把槍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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