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項錢糧,賦役制度名。清代泛指由國家列入正額的收支,具體各有所指,常與“雜項” 相對而稱。如民間輸納之賦稅,其地、丁兩項及隨征的耗羨,稱為正項錢糧, 其餘各項徵收皆稱為雜項。
雜項錢糧中, 亦有隨地丁徵收者, 如“均徭銀”、 “驛站銀”等。因均徭銀為各地公攤用於僱傭差役所用,驛站銀為支付驛站所耗,雖然隨正項徵收,仍為雜項。雜項中不隨地丁徵收者曰雜賦,名目繁多,包括各項課、租、稅等。
正項錢糧,賦役制度名。清代泛指由國家列入正額的收支,具體各有所指,常與“雜項” 相對而稱。如民間輸納之賦稅,其地、丁兩項及隨征的耗羨,稱為正項錢糧, 其餘各項徵收皆稱為雜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