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縣財政局

正定縣財政局現有幹部職工53人,下屬職能科(室)、單位10個,下轄財政所10個,全縣財政系統幹部職工82人。多年來,該局始終堅持三個文明一起抓,文明創建成果顯著。按照建設“經濟強縣、文化名縣、旅遊大縣”目標,縣財政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促進了縣域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為財政增收奠定了堅實基礎。2007年全縣財政收入完成48168.6萬元,同比增長20.39%。我局在全體幹部職工中推行“三位一體”管理,實現了自動化辦公,整個機關辦公環境安全、整潔、優美、井然有序。幹部職工文化生活豐富多彩,健康向上。各項工作在省、市、縣連年全部獲獎,綜合評比在全市同行業奪魁,實現了局黨組倡導的各項工作“爭一保二不出三”的奮鬥目標。局領導班子歷年均被縣委縣政府評為實績突出先進集體。團結務實、拼搏爭先的領導班子帶出一支在省、市、縣具有較高聲譽的一流幹部隊伍,樹立起良好的財政人風範。該局連續多年被命名為縣、市、省級文明單位,同時被評為省、市財政系統先進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正定縣財政局
  • 幹部職工:53人
  • 單位:10個
  • 屬於:事業單位
機構職能,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事業機構,領導信息,劉勝軍,安志卿,王素英,安建國,公開指南,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監督方式及程式,

機構職能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本與財務、會計的法規政策
2、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定全縣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的建議。
3、按法律程式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財政預算草案和預算執行情況。監督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4、加強稅收征管,實行綜合治稅,負責建立稅源信息傳遞與共享制度,實現對稅源全方位的控管。
5、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制定縣與鄉鎮、街道辦的分配政策。
6、管理財政收入。制定年度財政收入計畫,落實財政增收措施,管理和落實收入減免政策。負責農業和農村稅收的徵收管理。
7、管理全縣財政支出。落實年度支出預算,保證重點支出需要。制定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管理政府採購和控制社會集團消費。
8、組織實施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股權管理,負責國有資本金統計分析,指導資產評估業務。
9、管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等預算外資金。
10、管理財政投資建設項目的融資,參與立項、招投標工作,對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進行監管,並對項目的預決算進行審核等。
11、負責政府投資的經營性項目主要是:重點項目資本金和其它財政性資金的資本注入、參股、收益和監督管理。
12、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
13、辦理財政涉外事務,管理全縣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政府性債務。
14、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15、負責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規和制度的執行情況,擬定財政、財務、會計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度,查處違犯財經紀律的案件。
16、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培訓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17、指導財政學會、會計學會、珠算協會等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18、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預算科(掛社會保障科牌子)、財政監督科、農財農稅科、企業科(掛國有資產管理局牌子)、綜合科、會計科

下屬事業機構

正定縣收費管理局、正定縣政府採購中心、正定縣財政集中支付中心

領導信息

劉勝軍

女,現任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兼收費管理局局長。1975年4月參加工作。歷任:縣財稅局股長、正定鎮黨委副書記、縣財政局副局長、局長等職,1993年10月擔任此職。主持財政局、收費管理局全面工作。

安志卿

男,現任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1985年4月參加工作。歷任:南樓鄉財政助理、縣財政局科員、副局長等職,1998年4月擔任此職。分管預算科、財政集中支付中心、採購中心、企業科。

王素英

女,現任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1984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縣糧食局科員、曲陽橋鄉財政助理、縣財政局科員、副局長等職,2006年12月擔任此職。分管辦公室、綜合科、農財農稅科、會計科。

安建國

男,現任財政局黨組成員。1973年12月參加工作。歷任:縣委組織部科員、預算外資金管理局副局長、縣財政局黨組成員等職,2002年6月擔任此職。分管財政監督科。

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正定縣財政局信息公開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辦公室(具體地址:正定縣常山東路12號2樓)查閱。

主動公開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正定縣財政局信息公開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辦公室(辦公地址:正定縣常山東路12號2樓)查閱。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採取在當面受理點公開受理形式。本機關當面受理點:本機關辦公室;辦公時間:工作日;
本機關還將採用新聞發布會、政府公報、報紙、便民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後,本機關將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產生後的20日內公開。

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本機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本機關辦公室;
正定縣常山東路12號;辦公時間:工作日;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申請人可通過聯繫電話諮詢相關申請手續。
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儘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並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後,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在本機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受理機構的電子信箱。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1、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對不屬於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聯繫方式。
3、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4、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5、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監督方式及程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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