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縣土地局在明清時,正定縣衙設戶房,掌管土地、房籍等。民國時期,由縣政府建設科兼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正定縣土地局
- 局級機構:土地管理機構
發展歷史,主要職責,組織成員,
發展歷史
一、局級機構
解放後,1986年7月,在縣農業局內設土地股,歷來沒有專門的土地管理機構。
1987年4月,正定縣人民政府發出(1987)24號檔案,確定正式成立正定縣土地管理局,首任局長蘇立道。
初建時,機構小,人員少,沒有固定的辦公地址。1987年4月暫駐縣政府招待所,1988年9月遷至外貿局冷凍廠借住,1992年8月遷至林產品公司,1994年12月8日,正式遷入了恆州北路新建的土地局辦公大樓。至此,機關駐地穩定,思想建設、組織建設日臻完善,局內設1室3股,至1996年底,局內設2室、6科、1站、3所和12個鄉(鎮)土地管理站。1990年3月,蘇立道調離,由趙德華任局長,1991年10月趙德華離崗,由副局長李吉成接任局長兼黨組書記。
主要職責
(一)主要職責:負責貫徹執行《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等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予以全面實施,維護法律的嚴肅性;統一管理全縣土地資源和城鄉地籍、地政工作;制定全縣土地資源利用規劃、計畫和後備資源開發規劃、計畫,負責調查、登記、統計和建檔工作;制定土地復墾。開發和保護規劃,管理和審核全縣城鄉各類建設用地的徵用、劃撥、審查和報批;負責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工作,保證各項建設用地的需要;負責對土地利用情況的檢查、監督、協調,查處各種違法占地案件,會同有關部門裁決和處理土地權屬糾紛,實施土地監察;管理全縣的礦產資源,做好農業綜合開發利用工作;對全縣土地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土地管理隊伍的素質和業務水平;充分發揮土地、礦產、農業開發調節作用,促進全縣經濟和其它各項事業的快速發展。
組織成員
(二)局領導成員人名錄及任職時間
局 長 蘇立道……………………………………………(1987.4~1990.3)
趙德華……………………………………………(1990.4~1991.10)
李吉成……………………………………………(1992.7~1998.4)
張喜存………………………………………………(1998.4~)
副局長 孫勝合……………………………………………(1987.4~1990.4)
李新宅……………………………………………(1988.3~1993.2)
梁士貴……………………………………………(1990.7~1993.12)
李吉成……………………………………………(1991.5~1992.6)
劉文彬……………………………………………(1992.7~1996.12)
張寶珍…………………………………………(1994.11~1996.12)
郭煥直……………………………………………(1996.3~1996.12)
秦貴華……………………………………………(1996.8~199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