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框架計畫”有嚴格的評審機制和規章,其中包括:確定評審專家資格和制定相應的行為規範、建立獨立觀察員制度和制訂相應的規章、對負責項目管理的歐盟委員會工作人員的職責與行為進行嚴格規範。
歐盟研發框架計畫(FP)於1984年開始啟動實施,是由歐委會具體管理的歐盟最主要的科研資助計畫,也是迄今為止世界上最大的公共財政科研資助計畫。歐盟研發框架計畫從1984年的第一研發框架計畫(FP1)發展到將於2013年截止的第七研發框架計畫(FP7),再到2011年11月新推出的(2014-2020年)研發創新框架計畫“地平線2020”(Horizon 2020),總計經歷八個階段。分別如下:
1、歐盟第一研發框架計畫(FP1):跨年度1984-1990年,研發經費總投入32.71億歐元;2、歐盟第二研發框架計畫(FP2):跨年度1987-1995年,研發經費總投入53.57億歐元;3、歐盟第三研發框架計畫(FP3):跨年度1991-1995年,研發經費總投入65.52億歐元;4、歐盟第四研發框架計畫(FP4):跨年度1995-1998年,研發經費總投入131.21億歐元;5、歐盟第五研發框架計畫(FP5):跨年度1999-2002年,研發經費總投入148.71億歐元;6、歐盟第六研發框架計畫(FP6):跨年度2003-2006年,研發經費總投入192.56億歐元;7、歐盟第七研發框架計畫(FP7):跨年度2007-2013年,研發經費總投入558.06億歐元;8、地平線2020(財政預算預期):跨年度2014-2020年,研發經費總投入860億歐元。
歐盟研發框架計畫肩負著四大重任:建設歐盟統一的研究區域(ERA)、保持科學技術的卓越、提升工業企業的競爭力和應對經濟社會的挑戰。2011年,歐盟在金融經濟危機陰影下對FP7進行的改革加入創新這一競爭性目標,同時賦予FP7和未來的地平線2020新的使命:經濟成長和擴大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