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個正整數n的所有因子的調和平均是整數,n便稱為調和數(Harmonic number)。它又稱歐爾數(Ore number),因為它最先出現在一篇奧斯丁·歐爾在1948年發表的論文內。 首幾個調和數是: 1,6,28,140,270,496,672,1638,2970,6200,8128,8190 (OEIS:A001599)所有完全數都是調和數。暫時除了1之外,並沒有發現奇調和數。1972年,W. H. Mills證明除了1之外,10^7(10的七次方)內沒有奇調和數。調和數的所有因數的倒數和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