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市欽南區發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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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州市欽南區發展和改革局是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欽州市欽南區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欽南區行政信息中心A413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專項發展規劃、區域發展規劃、年度發展計畫,負責各類區級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負責全區巨觀經濟運行預測、預警,研究經濟運行中帶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以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職責,分析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協調和組織擬訂綜合性及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策建議,深化改革開放,推進國內國際區域合作。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
(四)負責全區投資綜合管理,研究投資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擬訂全區固定資產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匯總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安排區本級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政府性建設基金和中央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計畫,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編制公路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編制以工代賑投資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國家指令性工業產品生產年度計畫和重要工業產品的國家訂貨計畫,提出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重點和措施,指導和協調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工作,指導全區工程諮詢業發展。
(五)負責統籌推進全區重大項目建設,提出並組織實施區級層面統籌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承擔全區規劃重大項目、重要工業基地和生產力布局的職責,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重大投資項目,負責審批區級許可權內的政府投資重大項目初步設計,負責全區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對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
(六)提出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政策及措施,編制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引導外資投向,負責全區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指導協調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對外合作,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
(七)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承擔經濟、生態、資源等重點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承擔全區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工作,協調重要商品進出口計畫的實施,監督計畫執行情況,管理糧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進口關稅配額。
(八)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推動國民經濟創新驅動轉型和新產業的形成,研究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推進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提出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研究能源、工業、服務業、交通、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提出發展戰略和規劃,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九)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區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配合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提出地區經濟發展和區域經濟合作的戰略及政策措施,促進區域城鄉協調發展,研究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擬訂節能、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開發利用規劃及政策,協助推動清潔生產和環保產業發展,牽頭組織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十)貫徹執行國家能源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產業政策、年度計畫,編制能源重點行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建議,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能源改革方案,協調能源發展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加強能源預測、預警,開展能源對外合作。
(十一)負責全區衛生健康、科學技術、教育、旅遊、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衛生、民政、體育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和規劃以及人口政策,提出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
(十二)組織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研究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標投標工作。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和信息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信息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和信息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貫徹國家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區價格和收費政策;依法擬訂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收費管理目錄;負責監測和預測全區價格總水平變動趨勢。進行全區價格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提出全區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價格改革措施;組織實施全區價格和收費政策,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以及區級的價格、收費調整方案;擬定和調整區級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與收費標準。組織實施價格成本調查和價格成本監審;組織實施價格認證和涉案財物價格鑑證。
(十四)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和市有關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訂全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負責全區糧食流通的巨觀調控具體業務、行業指導和區級糧食和物資儲備的行政管理。
(十五)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計畫股
固定資產投資股
產業發展股
物價管理股
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發展股
倉儲建設管理與執法監督股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莊慶友
黨組成員、副局長:廖宏璋
黨組成員、副局長:雷鎮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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