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自治區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欽州市人民
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桂辦發〔2009〕96號)和《中共
欽州市委
欽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欽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欽發〔2010〕1號)等檔案精神,設立欽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劃入的職責:劃入原煤礦安全監察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相關職責。
主要職責
(一)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研究提出市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市本級有關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欽州港經濟開發區管委、三娘灣旅遊管理區管委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搞好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市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協調較大以上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市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市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市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研究擬訂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政策措施、工作計畫、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程,並組織實施。
(三)依法行使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監督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四)依法監督檢查煤礦、非煤礦山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等情況;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非煤礦山企業依法進行查處。
(五)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管理全市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較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協助自治區局對市內重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指揮或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六)負責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七)協助自治區局做好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負責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八)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除外)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九)依法對市本級管理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監督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一)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十二)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十三)協助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安全主任執業資格制度。
(十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6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證件的受理和發放工作。
承擔機關紀檢、監察、計生、幹部人事管理;協助上級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主任執業資格制度;組織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主任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工作的職責;負責擬定全市安全生產培訓計畫,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培訓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協助做好全市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
行政審批科
根據管理許可權,承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發放;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審核和乙類證發放;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核和發放;企業安全評價方案的審定和備案;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批發)許可證審核等相關行政審批事項。
承辦市安委會的日常具體事務;組織研究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組織研究安全生產重大政策和有關重要檔案的起草。分析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聯繫市安委會成員單位和各縣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檢查市安全生產方面有關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指導、協調和監督安委會成員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督查全市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隱患的排查及整改工作。
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執法、複議和監督工作,指導安全生產系統的法制建設;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和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負責或協調較大以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監管一科
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和擴建的安全審查、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容器專業生產企業的安全審查和定點、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並監督檢查;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評價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相關行業的較大以上事故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監管二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評價工作;參與調查處理相關行業較大以上事故,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監管三科
綜合監督管理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組織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煙花爆竹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科
組織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指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統一指揮、協調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承擔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工作;分析預測重大、特大事故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承辦全市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應急救護技術培訓工作。
人員編制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編制共20名(行政編制14名,機關事業編制4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8名。後勤服務人員聘用控制數1名。
其他事項
黨組織、紀檢監察、群團等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和配備領導。
下屬事業單位
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