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高等學堂章程

《欽定高等學堂章程》是《欽定學堂章程》的六個章程之一,由清朝管學大臣張百熙編著。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欽定高等學堂章程
  • 作者張百熙  
  • 作品出處:《欽定學堂章程》
  • 文獻類型:普通古籍
  • 語言:Chinese 漢語
《欽定高等學堂章程》是《欽定學堂章程》的一部分,含全學綱領、功課教法、各種規則、一切建置 4 章,共 70 節。高等學堂為準備入大學分科者而設。設於各省省會。招收年約20歲的中學堂畢業生及同等學歷者。分政、藝兩科。政科為入大學堂政治、文學、商務 3 科的預備;藝科為入格致、農業、工藝、醫術4科的預備。政科課程為倫理、經學、諸子、詞章、算學、中外史學、中外輿地、外國文、物理、名學、法學、理財、體操等13科;欲入政治科的增加法學課時,入商科的加習商業史;外國文除英文外,德、法、俄、日文任擇一門。藝科課程為倫理、中外史學、外國文、算學、物理、化學、動植物學、地質及礦產學、圖畫、體操等 10門;欲入醫科的加習拉丁文;外國文除英文外,德、法文任擇 1門。每周授課 36小時。師生均遵奉《聖諭廣訓》,每月宣讀。得附設農、工、商、醫高等實業學堂、師範學堂。可附設仕學館。均依大學堂有關章程辦理。未及施行,光緒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04年 1月 13 日)《奏定高等學堂章程》頒布後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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