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一般指本詞條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拼音:yù jiā zhī zuì,hé huàn wú cí)是一個成語,最早出自於春秋·左丘明《左傳·僖公十年》。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欲:要;患:憂愁,擔心;辭:言辭,指藉口)指要想加罪於人,何愁找不到藉口。複句式結構,在句中一般作賓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 拼音:yù jiā zhī zuì,hé huàn wú cí
  • 出處:《左傳.僖公十年》
  • 注音字母:ㄩˋ ㄐㄧㄚ ㄓ ㄗㄨㄟˋ,ㄏㄜˊ ㄏㄨㄢˋ ㄨˊ ㄘˊ
  • 語法結構:複句式
  • 語法屬性:作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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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出處

春秋·左丘明《左傳·僖公十年》:“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黨會齊隰朋立晉侯。晉侯殺里克以說。將殺里克,公使謂之曰:‘微子,則不及此。雖然,子弒二君與一大夫,為子君者不亦難乎?’對曰:‘不有廢也,君何以興?欲加之罪,其無辭乎?臣聞命矣。’伏劍而死。於是丕鄭聘於秦,且謝緩賂,故不及。”
後世據此典故引申出成語“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成語典故

春秋時的晉獻公,共有五個兒子:申生重耳夷吾奚齊卓子。當初,太子是長子申生。
晉獻公的寵妃驪姬於心不甘,想立自己的兒子奚齊為太子。驪姬設計害死了太子申生,晉獻公的另外兩個兒子重耳、夷吾逃至國外避難,驪姬終於實現了自己的心愿,他的兒子奚齊成為晉國太子。晉獻公的小兒子卓子是驪姬妹妹的兒子,仍然留在晉國。
晉獻公去世以後,晉國又陷人了混亂。大夫里克立即發難,殺死了驪姬和十五歲的奚齊。當時晉獻公尚未安葬,大夫荀息力主立晉獻公的小兒子卓子為國君。里克又殺了卓子,逼死了大夫荀息。
里克打算迎立公子重耳為國君,重耳知道國內政局不穩,回復道:“父親在世時我違命出逃,父親去世後我沒有盡孝,哪裡還有臉回去做國君呢?”里克遭到重耳婉言謝絕,只好迎立重耳的弟弟夷吾為國君,他便是晉惠公。
晉惠公即位後,怕里克故伎重演,決心將他除掉。他派郤芮領兵包圍里克家,讓人對里克說:“如果沒有你,我就不能做國君。雖然如此,但是你殺掉了兩個國君,逼死了一個大夫,做你的國君,實在是太難了!”
里克仰天長嘆,絕望地說:“不先廢除原先的繼位者,你怎么能當上國君?想給別人橫加罪名,還怕找不到藉口嗎?”說完這懊悔話,里克便自刎而死。

成語寓意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天下無絕對完全無疵的人,也無絕對完全無疵的事,如果存著吹毛求疵的態度來尋釁,那么總是會找到理由和藉口。有了害人之心,便會想方設法製造藉口誣陷別人,不僅摧殘其身心,也損害其名譽,而自己卻以衛道士般的正人君子嘴臉公開從事坑害他人的勾當。古往今來多少莫須有的罪名,都是這樣炮製而成。然而誣害別人者只能靠捏造事實以售其奸,一旦真相大白,害人者終致害己死。

成語運用

成文用法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指要想加罪於人,何愁找不到藉口。複句式結構,在句中一般作賓語。
也作“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運用示例
宋·黃倫《尚書精義·胤征》:“無垢日:‘當篡賊執柄,君子以權濟事,歸於中正,無愧於天地耳。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乎?故小人見其跡以為失職,君子知其心以為賢者。’”
明·天然痴叟《石點頭》卷七:“欲待歇手,又放不落聽虛和尚。尋思幾遍,恨一聲道:‘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清·吳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六十回:“官場中的辦事,總是起頭一陣風雷火炮。打一個轉身就要忘個乾淨了。至於他一定要怎樣我,那出參的考語,正是‘欲加之罪,何患尤詞’。”
姚雪垠《李自成》三卷一三章:“現在如趁機將敬軒除掉,並非沒有罪款。古語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何況他確實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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