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韻趙丞相海鳴二首》是宋朝李光創作的一組七言絕句。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次韻趙丞相海鳴二首
- 創作年代:宋朝
- 作品體裁:七言絕句
- 作者:李光
作品原文,作品注釋,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次韻趙丞相海鳴二首
其一
幽人②一枕夢雲清,風鼓寒潮夜有聲。
海色天容本澄靜,年來應為不平鳴③。
其二
身如一葉任風飄,閉眼觀心路匪遙。
慣聽海鳴還熟寢,未妨歸夢趁回潮④。
作品注釋
③鳴,這裡謂有所發抒或表示。韓愈《送孟東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
④回潮,這裡意思雙關,既是海回潮,亦指人回朝。
作者簡介
李光(一〇七八~一一五九),字泰發,一作字泰定,號轉物老人(《輿地紀勝》卷二四、一二五)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東南)人。徽宗崇寧五年(一一〇六)進士,調知開化縣,移知常熟縣。入為符寶郎,以言事貶監汀州酒稅。欽宗即位,擢右司諫,遷侍御史。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擢秘書少監。三年,知宣州。改知臨安府。紹興元年(一一三一),除知婺州,甫至郡,擢吏部侍郎。二年,授淮西招撫使,改江東安撫大使、知建康府兼壽春府,落職提舉台州崇道觀(《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五一、五二、五八)。尋知湖州,歷知平江府、台州、溫州。七年,為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洪州(同上書卷一一七)。八年,拜參知政事。九年,因與秦檜不合,出知紹興府,改提舉洞霄宮(同上書卷一二四、一三三)。十一年,貶藤州安置;十四年,移瓊州:二十年,移昌化軍;二十五年秦檜死,內遷郴州;二十八年,復左朝奉大夫,任便居住(同上書卷一五二、一六一、一七〇、一八〇)。二十九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同上書卷一八二)。孝宗即位,賜訁益莊簡。有前後集三十卷(《宋史·藝文志》),已佚。《兩宋名賢小集》卷一五八存《椒亭小集》一卷,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有《莊簡集》十八卷。《宋史》卷三六三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