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韻王秉之新莊書事》是明代文徵明創作的一首七言律詩。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次韻王秉之新莊書事
- 作者:文徵明
- 創作年代:明代
- 出處:《甫田集》
- 作品體裁:七言律詩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次韻王秉之新莊書事
背郭通村小築居,任心還往樂何如。
山中舊業千頭橘,水面新租十畝魚。
未遂隱謀聊避俗,不忘壯志有藏書。
抱衾曾借西齋榻,回首題詩十載餘。
作者簡介
文徵明(1470―1559),初名璧,字徵明,後以字行,更字徵仲,號衡山,長洲(今江蘇蘇州)人。正德末以歲貢生薦試吏部,授翰林院待詔。預修武宗實錄,三年後乞歸。詩、文、書、畫皆工,“吳中四子”之一。有《甫田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