欒川縣地質礦產局主要負責加強《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工作,維護好轄區內礦業勘查開發秩序;依據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本級礦產資源規劃,並監督礦產資源規劃的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欒川縣地質礦產局
- 隸屬部門:欒川縣人民政府
機構職能
(一)加強《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工作,維護好轄區內礦業勘查開發秩序;
(二)依據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本級礦產資源規劃,並監督礦產資源規劃的實施;
(三)負責核實各礦業權申請範圍內的探礦權、採礦權設定情況並提出礦業權設定建議,建立健全本轄區內探礦權、採礦權登記資料檔案;
(四)根據批准的勘查施工方案或開發利用方案,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資源儲量動態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好兩權年審工作;
(五)依法查處轄區內各類礦業違法案件,及時向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六)監督檢查地質環境保護工作,對地質災害進行監測、預報和巡查;
(七)依法足額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保證及時上繳國庫;
(八)在法定許可權內審批、頒發採礦許可證;
(九)加強隊伍建設及素質提高,服務好礦業權人;
(十)在洛陽市國土資源局和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承辦國土資源部、省國土資源廳和欒川縣委、人大、政府、政協交辦的其它事項及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