檸檬酸鉿

四(2,2,6,6-四甲基-3,5-庚烷二酸鉿N,N-[3H-2,1-苯並惡硫羥-3-亞基雙[(6-羥基-5-甲基-3,1-亞苯基)亞甲基]]雙[N-(羧基甲基)甘氨酸]-S,S-二氧化物檸檬酸鎂(十四水)環己烷丁酸鎘現在三丙烯酸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檸檬酸鉿
  • 化學名稱:2,2,6,6-四甲基-3,5-庚烷二酸鉿
  • 申領資格:生產企業等
  • 屬於:化學物品
相關介紹
檸檬酸檸檬酸鹽出口許可申領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具備檸檬酸、檸檬酸鹽出口許可證申領資格:
(一)生產企業
1、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或外商投資企業經營範圍包括相應商品出口業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符合檸檬酸行業準入標準、相關產業政策,2007年檸檬酸出口供貨量(含自營出口和代理出口)達到5000噸以上,或檸檬酸鹽出口供貨量(含自營出口和代理出口)達到1000噸以上;
3、產品質量達到現行國家標準,並取得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
4、檸檬酸、檸檬酸鹽生產企業需列入環境保護部公布的檸檬酸(鹽)環保達標排放企業名單;
5、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6、無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流通企業
1、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或外商投資企業經營範圍包括相應商品出口業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出口產品須從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標準並經環境保護部公告的檸檬酸(鹽)環保達標排放企業購買,並提供相關購貨證明;
3、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4、無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為進一步規範檸檬酸(鹽)出口,國家將對檸檬酸(鹽)出口企業實行嚴格監管。凡在當年檸檬酸(鹽)出口許可證申領及貿易過程中存在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不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一經核實,將暫停或取消其出口許可證申領和使用資格。
(四)國家將根據檸檬酸行業發展情況對有關檸檬酸、檸檬酸鹽出口許可申領條件進行修訂,並根據企業經營行為對符合申領條件的企業實行動態管理。
二、申領及審核程式
各地檸檬酸、檸檬酸鹽出口企業須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根據上述檸檬酸、檸檬酸鹽出口許可申領條件,對本地區申請檸檬酸出口的企業進行匯總,於2008年10月15日前將本地區符合條件的出口企業名單、申請或推薦材料上報商務部(附企業申請材料),同時抄送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
中央管理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將申請材料報其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匯總,同時抄送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
商務部委託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商中國發酵工業協會對有關企業的檸檬酸、檸檬酸鹽出口許可申領條件進行初核,並對符合申領條件的企業提出初核建議,於2008年 11月10日前上報商務部。
商務部根據商會、協會的初核意見,對所有企業的檸檬酸、檸檬酸鹽出口許可申領條件進行覆核和審定,將符合有關申領條件的企業予以對外公告。
三、相關報送材料
各地檸檬酸、檸檬酸鹽出口企業、中央管理企業在向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時,須提交以下材料,所有上報材料均須由申請企業法人代表簽字確認。
(一)申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或《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申請企業海關編碼和企業代碼;
(二)環境保護部公告的檸檬酸(鹽)環保達標排放企業名單(複印件)、省級環境監測機構出具的當年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
(三)ISO9000質量認證證書;
(四)生產企業需提供上一年檸檬酸出口或供貨量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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