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體論心理學

機體論心理學(organismic r)syc:hol()g5’) 德裔美籍精神病學家K.戈爾德斯坦1934年提出的心理學理論。產生於K.戈爾德斯坦對戰爭中腦損傷士兵十幾年的觀察研究和治療,並深受格式塔心理學的影響。他認為,腦損傷患者的特殊症狀是整個有機體內部心理活動的一種表現,並認為有機體是由結合在一起的不同成分組成的一個統一活動的整體單位。

該理論的主要觀點:(1)強調有機體是一個有組織的系統;(2)人格也是有組織的,具有統一性、整性、堅韌性和一致性,非組織化則是一種病態人格;(3)有機體只有一個最高層次的驅力,即“自我實現”驅力,每個人通過各種適合自己的活動方式實現其獨特的潛能;(4)有機是一個開放的系統,在實現機體潛能的同時,力求與環境保持一致;(5)有機體內部的能量供應是均等分布的,當機體受刺激後,均等狀態發生改變,在均等原則作用下,有機體通過各種活動努力恢復均等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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