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飛機告警系統一般由視覺告警裝置、聽覺告警裝置和觸覺告警裝置(如失速告警系統)組成。告警信息一般分警告、注意與提示三級;也可以在上述三級的前後各細分出一級,形成危險、警告、注意、提示和狀態這五級告警信息。三級體系中警告的緊急等級最高(五級體系中為危險),其他依序次之。其優先權用計算機進行邏輯管理。其中警告級(或危險級)告警是表明飛機已經出現危及飛行安全的狀況,需要讓空勤人員立即獲得相關信息並馬上採取緊急措施(如關掉故障發動機、起動滅火裝置甚至棄機
跳傘等)。
在戰鬥機的綜合告警系統中,當主警告燈(紅色)閃亮時,中央信號燈盒中相應的系統故障警告燈也同時閃亮,告警顯示器或多功能顯示器自動顯示該故障處理清單;同時,平顯出現告警符,耳機中出現告警的合成話音。
現代民航機告警系統也通過採用顏色、位置編碼等形式來表示緊急程度。
綜合告警系統一般以視覺信息為主,聽覺為輔,少用觸覺。全系統的視覺與聽覺信號的起動或復位時間應一致,其時間差以不超過 0.5 秒為宜;全系統發光裝置的亮度與顏色的均勻度要好並能調節;對各警告裝置自身信號出現的優先順序應預編程,並由計算機控制和管理。
分類
機載雷射告警系統
機載雷射告警系統是迅速探測雷射威脅的存在、確定威脅源的方位、種類及工作特性,進行聲光報警並通知相配合的武器系統進行對抗的一種基本光電武器,是光電
火控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
典型的雷射告警系統應具有以下特點:
探測器的視場較寬,能接收來自各個方向上的雷射照射;
探測器的光譜頻寬,足以覆蓋地方可能使用的各種雷射波長;
能從陽光、閃電、
曳光彈及各種彈藥爆炸產生的背景光輻射中準確分辨出雷射脈衝,且對雷射脈衝的漏探測率接近於零;
能精確測定威脅源的方位,判明雷射束的時間特性,同時測出雷射波長和強度;
能同時警戒多個目標,具有多目標處理的能力;
系統的探測距離大於10km~15km,反應時間短於5s,虛警率接近於零;
體積小、重量輕,結構緊湊,價格便宜。
雷射告警系統主要由探測器和顯示器兩部分組成。探測器裝在飛機、坦克、
裝甲車及艦船等的外部,以接收雷射輻射;顯示器則裝在座艙或炮塔內,向乘員報警並提供威脅源的方位、種類及工作方式等信息。
機載紅外告警系統
機載紅外告警系統是作戰飛機自衛系統的組成部分。當空中出現紅外威脅時,它能及時發現、識別威脅的類型,向機載飛行員告警,以利於飛行員採取相應措施,從而提高飛機生存力。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武器大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積極地把機載電子系統的研究目標擴大到自衛、防禦設備。特別是在越南戰爭之後他們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研製機載紅外告警系統。20世紀七八十年代以來,他們在機載紅外告警系統領域有了較明顯的發展,從只能接收單一目標的、用於載機護尾的紅外接收機發展到了具有綜合告警能力的全向告警系統,進而發展為現代化綜合自衛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