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織化纖印染面料品質控制指南》是2018年10月08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機織化纖印染面料品質控制指南
- 外文名:Guidance on quality control of Synthetic fiber woven by dyeing and finishing
- 標準編號:T/SKBJ 002—2018
- 發布日期:2018年09月10日
- 實施日期:2018年10月08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主要內容,
起草人
童珈珈、孟於冬、華丹、邵建蘭、方超、王翔、張國華、周靜、季國苗、肖彥明、勞志明。
起草單位
紹興市柯橋區質量技術服務中心、浙江省校準測量行業協會、紹興市柯橋區質量計量檢驗檢測中心、浙江吉麻良絲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彩虹莊印染有限公司、紹興舒美針織有限公司、浙江海虹印染有限公司、紹興永豐紡織印染有限公司。
主要內容
4 原料要求
4.1 坯布
4.1.1 分內在質量和外觀質量。
4.1.2 評等以匹為單位。質量偏差率、斷裂強力按批評等,偏差率、外觀質量按匹評等。
內在質量分等規定:密度偏差率/%經密:±1.5 ;緯密 ±1.0 ;質量偏差率/%±4.0,;纖維含量偏差(絕對百分比)/%按GB/T 29862規定執行;斷裂強力/N ≥ 200
4.1.3 外觀質量分等規定。
外觀疵點評分限度/(分/100㎡) ≤ 96
4.2 染化料
4.2.1 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
致敏染料,mg/kg<50;烷基酚、烷基酚聚氧乙烯醚,mg/kg ≤500;喹啉,mg/kg ≤1000(按國外採購商要求);氯化苯酚(Sum/總計),mg/kg,五氯苯酚(PCP)<50,四氯苯酚(TeCP)<50,三氯苯酚(TrCP) <50,二氯苯酚(DCP)<50,一氯苯酚(MCP)<50
4.2.2 質量指標應符合相關標準或契約約定。
4.2.3 功能性指標應符合相關標準或契約約定。
5 設備要求
5.1 染整設備、特種設備、燃氣設備、報警裝置、安全防護設施、高壓靜電裝置、儲站式液化天然氣裝置、中壓蒸汽裝置等涉及產品質量、生產安全的設備受控率a和合格率b應為100%。
註:a受控率指有專人負責定期進行登記、巡查、維保,檢驗檢測制度並切實執行的比例。
註:b合格率指有專人負責制定周期檢驗檢測計畫並按計畫開展功效符合性的檢驗檢測的合格比例。
5.2 列入紹市工轉升〔2016〕2號附屬檔案1中的淘汰設備不得使用。
6 生產工藝要求
列入紹市工轉升〔2016〕2號附屬檔案1中的淘汰工藝不得使用。
7 節能環保要求
應符合T/SKBJ 001-2017中4.2.1和4.2.2基本要求。
8 成品質量要求
8.1 基本安全性能指標應符合GB 18401要求,嬰幼兒產品應符合GB 31701要求,其他安全性能指標要求。
成品中有害物質的限量:致敏染料,mg/kg <50;烷基酚、烷基酚聚氧乙烯醚,mg/kg ≤100;氯化苯酚(Sum/總計),mg/kg 五氯苯酚(PCP)<0.5, 四氯苯酚(TeCP) <0.5 ,三氯苯酚(TrCP)<2.0,二氯苯酚(DCP)<3.0,一氯苯酚(MCP)<3.0
8.2 質量指標應符合相關產品標準最高等級或契約約定。
8.3 產品功能性指標如燃燒性能、防紫外線、防水、抗菌、吸濕速乾等應符合相關標準或契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