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製作、組裝、運用及拆除在
混凝土施工中用以使混凝土成型的構造設施的工作。使混凝土成型的構造設施稱為模板。其構造包括面板體系和支撐體系。面板體系包括面板和所聯繫的肋條;支撐體系包括縱橫圍囹、承托梁、承托桁架、懸臂樑、懸臂桁架、支柱、斜撐與拉條等。早期普遍用木材製作模板。20世紀50年代以後,逐步發展到採用鋼材、膠合板、鋼筋混凝土,或是鋼、木、混凝土等材料混合使用。也有以薄板鋼材製作具有一定比例模數的定型組合鋼模板,用“U”形卡、“L”形插銷、鉤頭螺栓、蝶形扣件等附屬檔案拼成各種形狀及不同面積的模板。20世紀70年代以後,滑模技術有較大發展。採用滑模可以大幅度地節約原材料與費用,顯著提高工程質量與施工速度。為此,不僅在民用建築中採用,在水工建築物如閘室、孔洞、墩牆、井筒、隧洞、
溢洪道、大壩溢流面等施工中也廣泛採用滑模,壩、斜井施工則開始試用。
分類
模板的分類有各種不同的分類方法:
⒈按照形狀分為平面模板和曲面模板兩種;
⒉按受力條件分為承重和非承重模板(即承受混凝土的重量和混凝土的側壓力);
⒊按照材料分為木模板、鋼模板、鋼木組合模板、重力式
混凝土模板、
鋼筋混凝土鑲面模板、鋁合金模板、塑膠模板,磚砌模板等;
⒋按照結構和使用特點分為拆移式、固定式兩種;
⒌按其特種功能有滑動模板、真空吸盤或真空軟碟模板、保溫模板、鋼模台車等。
水電站廠房及閘室模板
水電站廠房及閘室大都是板、梁、牆、柱結構,模板的設計與施工,基本上與工業民用建築相類似。但在水輪機層以下,由於蝸殼、尾水管等部位的外形為各種類型的曲線,需專門設計模板。一般根據各斷面形狀製成排架,組裝排架後再在外面敷設模板。有時可將排架在場外分段組裝,待廠房底板澆築以後,分段吊進現場拼裝,以爭取工期。當廠房高大,屋頂結構支模困難時,也可利用屋頂的結構鋼筋,設計成承重骨架,外面懸掛模板,用以承載混凝土重量,並起到撐架作用。
大壩模板
早期多使用小型木模板,為便於人力組裝,一般面積在1m2左右,工效低,木材損耗大,已逐漸被淘汰。隨著施工機械化程度的提高,尺寸較大的大模板逐步發展。如中國湖南鎮水電站工程採用了6m×9m大型鋼、木、混凝土混合模板,以起重機吊裝,工效提高8倍。也有的使用鋼筋混凝土模板或混凝土重力式模板,作為壩體的一部分,不再拆除,並可起到表面保護作用。1980年中國為了節約木材,推廣以鋼模板代替木模板,套用定型組合鋼模板,以鋼懸臂樑或鋼懸臂桁架支撐,可提高工效,減少倉內干擾。滑模技術在大壩施工中也獲得一定程度的發展,在溢流面或溢洪道施工中使用較多(見彩圖),因其易於保證體型和表面平整。中國
紅石水電站工程使用軟吸盤吸真空滑模,不僅減少了溢洪面裂縫,而且提高滑模速度,加強了溢流面耐久性與抗沖磨能力。
井筒模板
與工業民用建築的牆壁模板相似。井筒有的是圓形如調壓井,有的是方形如閘門井。70年代以來,不少井筒採用滑模施工,工效及質量均遠較立模澆築為佳。
隧洞模板
隧洞混凝土襯砌以往多用分部澆築法,先立底模,澆築底板或底拱,繼而豎立邊牆模板,澆築邊牆,最後架立頂模,澆築頂板或頂拱。這種施工方法的程式多,洞內支柱林立,施工干擾大。20世紀50年代採用了移動式隧洞混凝土襯砌的專用模板設備,稱鋼模台車。它的主要構造是由鋼結構的車架和設定其上的模板組成。模板的拆裝依靠車架上的千斤頂和螺桿,車架可在已澆築好的底拱上,有軌或無軌行駛。當模板自身可承受外力時,車架可與模板脫離,駛向前方待澆段。模板約經過四天齡期即可拆模重複使用。另一種隧洞襯砌設備,稱針梁模板,適用於隧洞的全斷面襯砌。其特點是無須鋪設軌道,模板的撐開、收縮和移動,依靠一個伸出的針梁。中國
魯布革水電站內徑8m的引水隧洞襯砌,即採用這種施工設備(見彩圖)。其由10段 1.5m的模板組成, 共長15m。每段由四塊模板(底拱、頂拱和兩邊模)組成,針梁寬度2.4m、高2.39m、長38m。隧洞襯砌也有用滑模施工的,多數僅限於隧洞底拱,個別的小斜井用全斷面滑模法施工,但不普遍。
作用
模板雖然是輔助性結構,但在混凝土施工中至關重要。在水利工程中,模板工程的造價,占
鋼筋混凝土結構物造價的15~30%,占鋼筋混凝土造價的5~15%,製作與安裝模板的勞動力用量約占混凝土工程總用量的28~45%。對結構複雜的工程,立模與綁紮鋼筋所占的時間,比混凝土澆築的時間長得多,因此模板的設計與組裝工藝是混凝土施工中不容忽視的一個重要環節。
設計原則
實用性原則:模板要保證構件形狀尺寸和相互位置正確,且結構簡單,支拆方便,表面平整,接縫嚴密不漏漿等.
安全性原則:要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保證施工中不變形,不破壞,不倒塌.
經濟性原則:在確保工期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儘量減少一次性投入,增加模板周轉,減少支拆用工,實現文明施工.
1、鋼模板及其支撐的設計
鋼模板及其支撐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設計規範》(GB50017——2001)的規定,其截麵塑性發展係數取1.0。
2、木模板及其支撐的設計
木模板及其支撐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木結構設計規範》(GB50005——2003)的規定,其中受壓立桿除滿足計算需要外,其梢徑不得小於60mm。
安全技術
①工作前應戴好安全帽,檢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須用繩索系掛在身上,防止掉落傷人。工作時應集中思想,避免釘子紮腳和空中滑落。
②安裝與拆除5米以上的模板,應搭設腳手架,並設防護欄桿,防止在同一垂直面上下操作。高處作業要系牢安全帶。
③不得在腳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④高處、複雜結構模板的安裝與拆除,事先應有切實的安全措施。高處拆模時,應有專人指揮,並在下面標出工作區。組合鋼模板裝拆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隨裝拆隨運送,嚴禁從高處擲下。
⑤支撐、牽槓等不得搭在門窗框和腳手架上。通路中間的斜撐、拉桿應設在高1.8米以上處。支模過程中,如需中途停歇,應將支撐、搭頭、柱頭板等釘牢。拆模間歇,應將已活動的模板、牽槓、支撐等運走或妥善堆放。
⑥拆除模板一般用長撬棍。人不許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模板時,應防止整塊模板掉下,以免傷人。
⑦模板上有預留洞者,應在安裝後將洞口蓋好。混凝土板上的預留洞,應在模板拆除後隨即將洞口蓋好。
⑧在組合鋼模板上架設電線和使用電動工具,套用36伏以下安全電壓或採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
不準要求
模板工程支撐安全卡控“七不準”
1.未編制安全專項方案,或方案未按規定審核、審批不準施工。
2.支撐系統基礎不能滿足方案要求不準施工。
3.模板、支撐系統的材料不合格不準施工。
4.模板、支撐系統未進行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準施工。
5.施工人員未進行技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不準施工。
6.未安排專人對模板支撐系統變形進行現場監測,不準施工。
7.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現場沒有管理人員不準施工。
安全要求
1.模板工程作業高度在2m及以上時,應根據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操作和防護,在4m以上或兩層及兩層以上周圍應設安全網和防護欄桿。
2.支模應按規定的作業程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嚴禁在連線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並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安裝、拆模板。
3.支設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並應設立操作平台,低於3m的可用馬凳操作。
4.支設懸挑形式的模板時,應有穩定的立足點。支設臨空構築物模板時,應搭設支架。模板上有預留洞,應在安裝後將洞蓋沒。混凝土板上拆模後形成的臨邊或洞口,應按規定進行防護。
5.操作人員上下通行時,不許攀登模板或腳手架,不許在牆頂、獨立梁及其他狹窄而無防護欄的模板面上行走。
6.模板支撐不能固定在腳手架或門窗上,避免發生倒塌或模板位移。
7.在模板上施工時,堆物不宜過多,不宜集中一處,大模板的堆放應有防傾措施。
8.冬季施工,應對操作地點和人行通道的冰雪事先清除;雨季施工,對高聳結構的模板作業應安裝避雷設施;5級以上大風天氣,不宜進行大塊模板的拼裝和吊裝作業。
模板拆除的安全要求
1.模板支撐拆除前,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設計要求,並應申請、經技術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進行。
2.各類模板拆除的順序和方法,應根據模板設計的規定進行,如無具體規定,應按先支的後拆,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後拆承重的模板和支架的順序進行拆除。
3.拆模時必須設定警戒線,應派人監護。拆模必須拆除的乾淨徹底,不得留有懸空模板。
4.拆模高處作業,應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設支架,必要時應戴安全帶。
5.拆下的模板不準隨意向下拋擲,應及時清理。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於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6.拆模間隙時,應將已活動的模板、牽槓、支撐等運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墜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