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環保局成立於1981年5月6日,原名為清江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辦公室,1996年7月更名為樟樹市環境保護局(為正科級行政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樟樹市環境保護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現有在職工作人員31名,其中行政人員19名(包括局長、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一名,黨組成員一名),事業編制人員12人,離退休人員6人,內設局黨政辦公室、監督管理股、污染控制股和法規宣教股等四個科(股)室,下轄市環境監察大隊、市環境監測站兩個事業單位,依法擔負著全市環境保護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職責。一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局堅持以經濟發展為中心,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在環境宣教、環境執法、環境監督、環境綜合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特別是近幾年來,各項環境保護工作突飛猛進,一躍成為全省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單位。繼二00一年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工業污染源達標先進縣市之後,市環保局連續六年榮獲宜春市環境保護目標考核優勝單位。2004我局被評為省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單位,並在全省環保工作會議上作典型發言,同年3月被國家環保總局授予“全國環保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先進單位”的稱號,2006年評為“江西省環境執法年行動先進單位”,2007年又被評為“宜春市環保能力建設年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