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頭圍村

樟木頭圍村,位於樟木頭鎮南部,距鎮政府1千米。該村坐落於丘陵地帶,村邊有背夫山,海拔150米;石馬河流經村東南。與圩一村、圩二村、新村坑村相鄰。始建於清朝,因最早由麥姓居住,名“麥屋圍”。後麥姓外遷,而村莊周圍有漫山遍野的樟樹,故改稱樟木頭圍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樟木頭圍村
  • 行政區類別:村
  • 所屬地區:廣東省東莞市樟木頭鎮圩鎮社區
  • 地理位置:樟木頭鎮南部
清末,屬東莞縣戌廳。民國時期,屬第四區樟木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先後屬新三區樟石鄉、第七區樟洋鄉,樟木頭大鄉;1958年10月後,先後屬樟木頭人民公社樟木頭圍生產大隊、樟羅生產大隊、樟木頭圍生產大隊;1984年,屬樟木頭區樟木頭鎮;1987年,屬東莞市樟木頭鎮圩鎮管理區;1999年,屬樟木頭鎮圩鎮行政村;2005年,屬樟木頭鎮圩鎮社區。
世居村民有麥、黃兩姓,後麥姓外遷,僅有黃姓。其先祖於清乾隆年間(1736—1795年)由廣東揭西五雲洞遷惠州,再遷樟木頭。
2015年末,戶籍人口665人,其中男性313人,女性352人;80歲以上16人,最年長者102歲(女)。外來暫住人口1500人。祖籍該村的香港同胞25人、澳門同胞4人。祖籍該村的華人華僑10人,主要分布在馬來西亞。村民均為漢族,客家民系,使用客家方言東莞樟木頭話。
傳統生產經營以農業為主,種植的農作物有水稻、番薯、花生,大豆,以及荔枝、柿子等果樹。改革開放後,隨著工業化的推進,傳統農業逐漸衰退。現時,村集體經營以廠房、商鋪出租為主,2015年有廠房及配套設施面積3.07萬平方米,鋪位309平方米,經營總收入544萬元,總支出96萬元,集體總資產6996萬元。村民主要收入來源為房屋出租、工資性收入、集體經濟分紅等。
特色農產品有桂味荔枝、糯米糍荔枝、石硤龍眼、雞心黃皮。傳統節慶食品有艾粄、粽子、蘿蔔粄等。
省道東深路、鄉道泰安路經過村境。1958年通電,1986年通電話,1991年全村村道實現水泥硬底化、通自來水,1999年通網路。村中有籃球場1個,健身路徑8條,樟木頭圍活動中心1個。
村內有客家傳統民居80座,建於民國時期,總占地面積5000平方米,排屋以10間瓦屋連線而成,每間瓦屋40平方米,每一排為一巷道。屋牆由黃泥土跟大石混合建造,也有用泥磚建造的。保存基本完好,有少量外來工居住。
譚公廟,建於清光緒二年(1876年),1953年拆毀。2001年由民眾捐資在原地象徵性重建,有專人管理。供奉譚公爺。村民於每年春節、清明節、“浴佛節”、重陽節到廟拜祭。農曆四月初八為“浴佛節”,村民到譚公廟拜祭,祈求家人平安、年年風調雨順,有村民在廟裡準備“湯圓”(客家話稱“雪丸粄”)給前來拜祭的村民享用。
楹聯“尖筆洞中垂古蹟;公譚嶺上處靈威”,橫批“譚公仙聖”;楹聯“神庇家家沾德澤;聖恩戶戶保平安”;橫批“三界宮”。均書於清光緒二年,存譚公廟。
2001年,由黃德祥、黃榮輝、黃顯揚、黃世余等人編修《樟木頭村族譜》。
每年正月十一,村民舉行“點燈”禮。凡上年新生男嬰的父親每天都要為油燈加燈油,保證油燈不滅,直至元宵節後結燈。只有在完成“點燈”禮後,孩子才能得到家族的承認,成為家族的正式成員。
偷青形成於清末。每年正月十五前一晚10點後,村中青年男女到菜地偷青,摘取蔬菜。菜地主人則在元宵夜大罵,罵得越凶越好,表示可去掉“衰東西”,一年行好運。所偷各種蔬菜寓意不同,生菜寓意“生財”,蘿蔔菜頭則寓意“好彩頭”,青蔥則寓意“人聰明”,大蒜則寓意“好打算”等等,均寓吉祥之意。
每年清明節,村民自行祭祖,給祖墳除草、壓土。
另有舞獅技藝,形成於明末清初,第一代傳人為樟木頭圍黃阿端。他自東南亞歸來,創建習武堂,以“鬥牛獅”舞(桌上表演)為主要表演形式,同時糅合洪拳、詠春拳術中的散打、棍術、鴛鴦蝴蝶刀等武術功夫。1992年,吸收佛山“大頭地獅”的表演功夫。1998年,聘請南海高樁醒獅和台凳獅舞師傅,學習高樁醒獅和台凳獅舞。由此形成獨到的表演技藝,主要有騰、挪、閃、撲、迴旋、飛躍等高難度動作,演繹獅子的喜、怒、哀、樂、動、靜、驚、疑八態,表現獅子的剛勁和威猛。
1940年,日軍侵入樟木頭圍,燒毀房屋7間,燒死1人,傷1人。
1979年,樟木頭圍從樟羅生產大隊分出,獨立成立生產大隊。
1984年,樟木頭圍與從樟羅劃分出來的圩一、圩二、九明、新村坑以及原樟木頭居民小組合併設立樟木頭鎮人民政府。1986年撤銷。
2008年6月,受第2006號颱風影響,連續降雨,樟木頭圍遭水淹,損失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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