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本採集送檢原則

標本採集送檢原則

1)採集標本應注意無菌操作,避免細菌污染.2)根據患者病期不同,採集不同部位標本.3)採集標本應在使用抗菌素之前,否則應在分離培養時加入藥物拮抗劑;在採集時不可用消毒劑,必要時可用生理鹽水沖洗,擦乾後取材.4)儘可能採集病變明顯部位的材料.5)標本必須新鮮,採集後及早送檢.6)送檢過程種多數菌需冷藏送運,少數不耐寒細菌需保溫,糞便標本常置於甘油緩衝鹽水保存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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