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永萍

樊永萍,女,漢族,1971年2月出生,青海貴德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青海省海南州貴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20年9月,樊永萍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樊永萍
  • 民族:漢族
  • 籍貫:青海貴德
  • 出生日期:1971年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2.07--1995.03 貴德縣河西鄉農科站技術員;
1995.03--2000.01 貴德縣科委能源站技術員;
2000.01--2002.02 貴德縣委組織部科員;
2002.02--2003.10 貴德縣羅漢堂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3.10--2005.12 貴德縣河陰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2005.12--2011.11 貴德縣婦聯主席;
2011.11--2016.10 貴德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局長;
2016.10--2020.09 貴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06月10日,海南州貴德縣政府副縣長樊永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海南州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0年9月,經中共海南州委批准,海南州紀委監委對貴德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樊永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樊永萍違反政治紀律,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在組織調查期間打探案情,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贈送使用公款購買的加油卡;違反國家法律,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實施中非法收受個人和公司財物,為他人謀利,涉嫌受賄犯罪。
樊永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中央持續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情況下,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海南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海南州委批准,決定給予樊永萍開除黨籍處分;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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