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樊新和
- 民族:漢
- 出生日期:1960年3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任免信息,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84.10 喀什市建委設計室工作;
1987.02喀什市建委設計室副主任;(其間:1988.09~1991.12在重慶建築工程學院建築系建築學專業脫產學習);
1991.12 喀什市建委城鄉規劃設計室主任;
1994.07 喀什市建委副主任(正科級)(主持工作);
1996.04- 喀什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兼市建委主任、人防辦主任;(其間:1998.08~2000.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1998.09~2000.07在新疆大學自然地理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1.11 喀什地區建設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喀什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2.11 喀什地區建設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03.06 烏魯木齊市城市規劃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縣級);
2004.09 烏魯木齊市城市規劃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08.11 烏昌城鄉規劃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局長、烏魯木齊市城市規劃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11.10 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市城市規劃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曾任烏魯木齊市副市長。
2016.12—2018.1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體育局副局長;
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體育局巡視員。
任免信息
2017年12月27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樊新和因工作變動辭去烏魯木齊市副市長職務的決定。
人物事件
2014年以來,自治區和有關地州市原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違反國務院和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違規註冊登記1252台每小時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自治區原環境保護廳、質量技術監督局、伊犁州原質 量技術監督局、烏魯木齊市原環境保護局、巴州原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質量技術監督局等監督管理機構環境保護意識淡薄,對燃煤鍋爐淘汰整治、提標改造工作推進不力,造成該工作進展緩慢。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自治區體育局巡視員樊新和(時任烏魯木齊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因其他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問題,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