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樊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襄辦文[2010]31號)和《中共樊城區委、樊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樊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樊發[2010]6號)精神,設立樊城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為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樊城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 隸屬: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 內設機構:4個
  • 人員編制:36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結合區機關的具體情況,研究制定關於機關事務工作的管理辦法及有關規章並組織實施,同時對區直機關的後勤體制改革和後勤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機關工作的共性問題。
(二)負責管理局機關的行政經費,對局屬事業單位執行財務會計制度進行檢查、監督、審計,確保機關工作、生活的水、電、氣供應。
(三)負責區機關地產、房產管理,按照規定搞好機關辦公和生活用房的調配維修,按照城建規劃要求搞好機關公共設施的發展建設。
(四)負責機關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訂房產管理制度,負責房屋的維修以及機關住戶水、電、房租等費用的收繳管理工作。
(五)負責機關環境綠化,協調做好機關“門前三包”的管理,協調管理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愛國衛生、交通安全聯片工作。
(六)負責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社會事務管理工作,做好區機關內部戶籍管理,安全保衛工作。
(七)負責區機關辦公電話通訊管理、報刊征訂、收發工作。
(八)負責區政府辦公樓兩個會議室的服務與管理工作。
(九)負責局內部幹部、職工的崗位培訓工作和業務指導。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設定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財務室
(三)基建維修科
(四)保衛科

人員編制

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事業編制為3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紀檢幹部按有關規定設定。
原核定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1名工勤人員事業編制,隨自然減員逐步核銷。
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為機關事務管理局直屬正股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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