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簡介
樅陽縣地方稅務局機關設11個職能股室(中心):辦公室、稅政股、基金(費)股、收入核算與財務管理股、納稅服務股、征管和科技發展股、人事教育股、監察室、信息中心、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管理股、機關黨委辦公室等。直屬機構2個:樅陽縣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徵收管理分局。派出機構9個:城關分局、開發區發局、山山分局、湯溝分局、橫埠分局、陳瑤湖分局、其林分局、浮山分局、會宮分局。
據2006年底統計,全縣共有地方稅納稅戶6187戶,其中:查帳徵收417戶(年納稅額30萬元以上的25戶),核定徵收5770戶(月營業額達5000元以上的徵稅戶750戶,其餘5020戶為未達起征點的管理戶)。
該局在省、市地稅局和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以“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為宗旨,堅持以組織收入為中心,以最佳化服務為手段,以效能建設為平台,以規範管理為抓手,以科技興稅為依託,大力組織稅費收入,進一步強化管理,夯實基礎,全面加強三個文明建設,著力加強領導班子的建設,提高幹部隊伍的戰鬥力和執行力,逐步形成並努力倡導以“聚財為國,執法為民;依法治稅,不循私情;秉公辦事,不謀私利;誠信友愛,敬業奉獻”為主要內容的樅陽地稅系統核心價值觀,穩步推進地稅事業和諧發展。
組織收入情況:
2006年,樅陽地稅共組織各項收入13674萬元,首次突破億元大關,比上年8617萬元淨增5057萬元,增長58.68%。其中地方稅入庫6600萬元,完成年度計畫5500萬的120%,比上年4500萬增長46.66%,增幅在全市第一,居全省第六。
社保基金(費)入庫7074萬元,同比增收2990萬元,增長74.5%,其他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收入162萬元,增收60萬元,增長58%。
07年初,縣委、縣政府下達該局總收入任務為14300萬元。其中:地方稅收任務為9000萬元,比上年實績增加2400萬元,增長36.36%,社保費基金5300萬元。1-10月份全縣共組織各項稅(費)收入12277.7萬元,同比增收1674.8萬元,增長15.8%。其中:地方稅收6508.72萬元,同比增收1210.3萬元,增長22.84%;政府性基金與附加入庫182.4萬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增收61.8萬元,增長51.24%;社保基金累計入庫5586.6萬元,比上年同期5183.9萬元增收402.7萬元,增長7.77%。稅費徵收入庫均創歷史新高,為縣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與和諧社會的構建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一)機關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協調機關內、外部工作關係,制定系統年度工作計畫和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信訪、保密、信息、宣傳以及機關財務和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基礎設施建設、裝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2、法制辦
組織稅收法規、規章以及重要稅收政策的調研,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辦理
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地方稅務系統普法教育和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工作,承辦地方稅務公告等事宜。
3、稅政股
4、徵收管理股
貫徹實施
稅收征管法;研究擬定綜合性稅收、個體稅收征管的制度和辦法;負責地方稅收征管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和稅收征管資料的管理工作;負責地方稅收執法保障體系建設。
5、計畫財務股
負責編制地方稅收入計畫,分析收入計畫執行情況並檢查、督促和落實;貫徹執行會計和財務制度,實施稅收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負責稅收票證和基金(費)票證的管理;負責各項經費的管理;負責地方稅源的統計和調查研究工作。
6、人事教育股
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承辦副科級以下幹部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機關黨支部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團組織和工、青、婦工作。
7、監察室(財務監督股)
負責
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受理對單位和個人違法違紀行為的人民來信以及違紀單位和個人對所受處理、處分不服的申訴;按照管理許可權,調查和處理違法違紀案件;監督檢查本系統年度財務收支、經費預算執行情況;負責幹部的離任審計工作;監督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及其他審計事項。
8、信息中心
負責該局信息化建設的技術開發、維護、支持和服務工作;負責該局計算機開發套用項目和網路建設技術方案的實施工作;負責該局各種計算機套用軟體的開發、推廣、運行、維護等技術工作;負責全局網路的搭建與維護;負責該局計算機系統軟體和硬體的選型、購置、安裝、升級與維護管理;負責對該局計算機技術人員進行技術培訓、輔導和負責技術培訓環境的建設與管理;負責該局計算機數據的傳遞、儲存、備份、使用、查詢等工作;負責市局機關計算機網路管理並為各處室工作提供必要的計算機技術支持;完成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直屬行政機構
1、樅陽縣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副科級建制)
負責貫徹執行稅務稽查規章制度,依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轄區內地方稅收稽查和違法案件舉報的受理、查處工作;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打擊偷稅、抗稅、騙稅等涉稅案件;指導、協調地方稅務系統稽查工作。
2、徵收管理分局(副科級建制)負責重點稅源(含涉外稅源)和縣直納稅申報、稅款和有關基金(費)徵收以及催報催繳和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工作;負責車船稅、房產稅集中徵收;負責縣政務中心地稅視窗;負責稅收計畫、稅收會計、稅收統計以及收入分析等;負責管區的稅務登記、認定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發票管理;負責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等。
(三)派出機構
1、城關分局(副科級建制)負責樅陽鎮、鐵銅鄉有關稅務登記、帳簿憑證管理、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發票管理、稅務檢查、複議訴訟、稅務文書、稅務代理等稅收工作。
2、山山分局(副科級建制)負責山山鎮、鳳儀鄉有關稅收工作。
3、湯溝分局(副科級建制)負責湯溝鎮、長沙鄉有關稅收工作。
4、橫埠分局(副科級建制)負責橫埠鎮、錢鋪鄉有關稅收工作。
5、陳瑤湖分局(副科級建制)負責陳瑤湖鎮、周潭鎮、老洲鎮有關稅收工作。
6、金社分局(股級建制)負責項鋪鎮、金社鄉、白梅鄉有關稅收工作。
7、其林分局(股級建制)負責其林鎮、錢橋鎮有關稅收工作。
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和省、市地方稅收的總體規劃,研究制定本地區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監督檢查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在本地區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地方稅務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財務經費、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開展稅收理論與政策的調查研究,組織稅收宣傳。
(十二)承辦市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