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都縣旅遊局
- 職責:指導旅遊生態保護工作
- 性質:政府機關
- 地理位置:樂都縣
簡介,主要職責,地圖信息,
簡介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的職責。
(三)將原縣發展和改革局中的旅遊職責整合劃入縣旅遊局。
(四)加強旅遊的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有關旅遊行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擬訂全縣旅遊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全縣國際國內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協調、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三)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旅遊發展總體規劃,擬訂全縣旅遊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評價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和開發建設;編制和建立旅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庫,並會同有關部門對基建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生態保護工作。
(四)負責策劃、宣傳精品旅遊景區(點)和黃金旅遊線路。
(五)組織實施行業標準和服務規範,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審核申報旅遊星級飯店、國內旅行社和旅遊定點單位;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投訴案件,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
(六)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重點景區及建設項目的評價和申報。
(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旅遊局設1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內外聯絡、機關政務、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和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旅遊統計等工作。
四、人員編制
縣旅遊局行政編制為4名,核定科級領導職數1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五、附則
本規定由樂都縣機構編制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監督管理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地圖信息
地址:青海省海東市樂都區花園路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