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市創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工作實施方案
為積極創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進一步完善我市食品安全全程管控體系,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浙江省食品安全市、縣(市、區)創建工作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16〕28號)、《溫州市創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縣(市、區)工作方案》(溫政辦〔2016〕5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樂清”“食安樂清”為目標,以貫徹實施新《食品安全法》為契機,以保障公眾食品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認真落實“四個最嚴”“黨政同責”的要求,全面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圍繞組織管理、監管執法、企業責任、應急管理、社會共治等方面,推動全市食品安全整體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產業健康發展水平和民眾滿意度“四個明顯提升”。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加強統一領導,強化人財物保障,按照創建工作方案和標準,認真組織實施創建工作。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強化專業監管和業務指導。
(二)問題導向,消除隱患。堅持問題導向,圍繞我市食品安全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因地制宜、克難攻堅,提高監管效能,有效防範和處置食品安全風險,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三)健全機制,落實長效。堅持目標導向,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黨政同責的責任機制、考評機制。完善基層網路體系,深化基層食安辦規範化建設,鞏固成果,固化經驗,構建長效監管新機制。
(四)營造氛圍,社會共治。堅持滿意導向,加強宣傳教育,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形成企業負責、政府監管、行業自律、部門協同、公眾參與、媒體監督、法治保障的共治格局,營造良好的創建氛圍。
(五)科學評價,民眾滿意。科學設定工作指標,把社會認可、民眾滿意作為衡量創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標尺,力戒形式主義,杜絕弄虛作假,讓老百姓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讓全社會切實感受到食品安全狀況的好轉。
三、工作目標
(一)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完備。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和食品安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落實監管所需的人、財、物投入;監管執法實現全覆蓋,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行業依法誠信經營,產業健康發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二)食品安全狀況總體良好。食品安全工作持續穩定在較高水平,糧食及糧食製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製品、蛋、水產品、乳製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專供嬰幼兒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安全狀況穩定在較高水平。近3年內沒有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三)食品安全公眾滿意度較高。民眾及社會各界對政府及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認可度高,對食品安全現狀總體滿意度達68%以上。
四、主要任務
(一)強化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落實
1.有效落實食品安全責任體系。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政績考核。加強食品安全財政經費保障,滿足檢驗經費需要。加強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建設,層層建立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建立督查、檢查、考核、通報機制,確保食品安全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2.全面落實“四有兩責”要求。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職責事權劃分明確清晰,無交叉重複或者漏洞盲區。完善食品安全基層責任網路建設,積極推動食品安全基層責任強網、用網工作,所有鄉鎮(街道)完成食品安全規範化達標創建,以示範引領打造食品安全基層責任格線“升級版”。
(二)強化技術保障和監管能力建設
1.積極推進溯源體系建設。分類指導、分步實施,推動生產經營企業加快建設追溯體系,其中規模以上農產品種養殖基地、“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誌)企業、大型商超、市場、集體用餐配送、學校食堂等單位以及嬰幼兒配方食品、肉製品、乳製品、食用油、酒類等生產單位,應當全面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立綜合性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統,推進水產品質量追溯點建設。逐步打通並對接相關環節、相關部門食品(農產品)安全追溯系統,建立信息集成共享機制,實現信息互聯互通,完善追溯機制建設。
2.強化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有效提升食品安全檢測能力和水平。市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達到相應建設標準及能力要求,設施設備、人員配備、經費保障到位,能夠滿足轄區內食品生產監督抽檢和區域特色食品檢驗等需求。鼓勵和引導農產品種養殖基地、食品生產經營主體、食品交易市場舉辦者,加快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自檢自控水平。
3.強化風險及應急管理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風險排查、隱患會商、分析研判、治理整頓、跟蹤督查、預警警示及應急處置等工作機制,有效防控、處置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及食品安全事故。健全市、鄉鎮(街道)二級聯動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體系和輿情監測處置體系,完善應急操作手冊,適時調整充實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專家庫,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應急培訓,每兩年至少開展一次應急演練。完善應急裝備物資,嚴格事故信息報送,提高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應急處置率達100%。
4.強化培訓教育體系建設。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相關工作人員每年參加食品安全培訓不少於40個小時;組織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進行集中培訓,每年不少於2次。企業要組織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等主要從業人員每人每年參加學習培訓不少於40個小時,組織全體員工參加培訓並做好記錄。中國小校要利用班會、講座、主題宣傳日等多種途徑,每學期開展食品安全等相關知識培訓。
(三)強化風險治理和全程監管
1.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不斷完善農產品(水產品)準入準出及追溯體系建設,切實把好農產品產地準出關及市場準入關。嚴厲打擊濫用農藥、獸藥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管理。注重農業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建設,督促農產品生產者建立農藥、獸藥、肥料、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生產、採購、使用登記制度,加強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加強現代物流體系建設,提高農產品儲存、運輸、流通的質量安全控制水平。有效整治私屠濫宰行為,嚴防病死畜禽進入屠宰、加工和消費環節。
2.加強重點環節和重點品種監管。
(1)嚴格小作坊監管。嚴格落實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引導符合條件的小作坊積極辦證;對許可目錄和負面清單之外的小作坊,實施申報登記管理制度。
(2)嚴格進出口食品監管。強化進出口食品監管,實施進出口食品分類管理制度,完善風險管理系統,建立風險監管目錄。全面排查進口食品集散、倉儲、交易市場,嚴厲打擊銷售、承儲來源不明進口食品、無中文標籤或者中文說明書、假冒商標或者相關證明檔案、銷售過期或者腐敗變質進口食品等違法行為。
(3)嚴格餐飲服務監管。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等級公示,根據食品安全等級狀況確定監管頻次,完善和落實管理制度,提升餐飲食品安全水平。區域內參加量化分級管理的餐飲服務單位不低於持證單位數的90%,量化分級評定公示率達95%以上。繼續採取綜合治理手段,加強對小餐飲的監管。(4)加強網路食品監管。加強網路交易監測,督促團購網站和自營平台企業進一步推進食品經營主體建檔、亮照亮標工作,落實網店實名制管理。完善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機制,依法查處盜用他名、虛假宣傳、違法促銷、以次充好等違法違規行為,不斷淨化網路交易環境。
(5)加強集中交易市場管理。食品、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和大型農貿市場等市場開辦者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實施嚴格的市場準入、退市和信息通報制度,及時將不合格產品、違法銷售行為信息向社會公示,並向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報告。積極探索建立食用農產品“二維碼”追溯、農貿市場質量保證金等責任倒逼機制。
(6)加強餐廚廢棄物監管。進一步完善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集、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體系,餐廚廢棄物得到規範處置。建立餐廚垃圾處理台帳制和通報機制,定期向社會公布餐廚垃圾處理情況。加強對餐廚垃圾產生、收集、運輸、處理過程的監督檢查,積極推行餐飲服務提供者安裝油水分離裝置,主城區餐飲服務提供者每日產生的餐廚廢棄物80%以上進入集中收集處置體系。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地溝油”行為,嚴防“地溝油”回流餐桌。
3.健全嚴管嚴打機制。堅持問題導向,開展隱患大排查,著力防範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繼續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加大嚴懲重處力度,切實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進一步完善部門執法聯動機制,實行抽檢互報、案源互通,強化信息通報和違法案件協查協辦工作配合。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及時依法移送、偵查、判決食品安全涉刑案件。
(四)有效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責任
1.區域內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持有有效許可證或者納入備案管理。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負首要責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員負直接責任、從業人員負崗位責任為主要內容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度,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2.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強化過程控制。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責任管理、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生產經營記錄、出廠檢驗、產品追溯召回、員工健康、培訓教育等制度,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嚴格落實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櫃檯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因未履行相應義務、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連帶責任。
3.食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建立實施準入制度,通過檢驗檢測、查驗等手段嚴把入市關口;探索實施退市制度,及時將不合格產品的供貨方以及相關產品逐(退)出市場;建立實施信息通報制度,及時將相關信息向社會公示,向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4.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普遍推行良好生產規範,達到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HACCP)或者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食品鏈中各類組織要求(ISO22000:2005)的相關標準。
(五)有力推進食品產業規範提升發展
1.推進農產品標準化和品牌化建設。進一步推動產業規範提升發展。對主要農產品制定生產操作規程或生產模式圖、標準簡圖,生產操作規程或生產模式圖、標準簡圖入社(場、企)率達90%以上。加強品牌建設,建立健全“三品一標” 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與監管機制,農產品(水產品)“三品一標”比率達到55%以上。全面實行標準化生產,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率達到62%以上。建立食品品牌商標培育庫,進一步推進地方食品馳名、省著名以及市知名商標培育工作。
2.探索農貿市場提升和長效監管。以專業化市場運行管理隊伍建設和農貿市場社會化評價為重點,落實市場主體責任,推進誠信體系建設,積極構建農貿市場公開承諾、屬地考評、部門協同和社會共治新局面,促進農貿市場長效管理。
3.推進餐飲服務業提升發展。研究制定關於促進餐飲服務業健康發展的相關指導意見,大力發展特色餐飲街(區)、連鎖餐飲店,形成布局合理、資源節約、功能完善、特色明顯的現代餐飲產業集群。繼續推進“陽光廚房”建設,積極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範街和示範單位等創建活動,促進餐飲服務業經營規範化、品牌連鎖化、區域特色化發展。
(六)不斷深化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1.深入開展科普宣傳教育。創新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形式,加強科普宣傳基地建設,鄉鎮(街道)科普宣傳站建設覆蓋面達到100%。加強食品安全公益廣告宣傳,推動多種媒介食品安全公益廣告的發布。將食品安全納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識、職業技能和學生課堂教育,不斷提高社會公眾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知曉率、科學防範食品安全風險能力,促進公眾健康理性消費。
2.健全信息通報交流機制。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加大包括“黑名單”在內的信息公開力度,及時曝光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給予消費者充分的知情權。推進食品安全“你點我檢”的品牌化運作,進一步完善政府與民眾之間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機制。
3.推進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按照“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分步實施、注重服務”的原則,推進多層次、廣覆蓋的食品安全保障機制。加快政府公共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擴面工作。探索部分重要民生領域和風險高危行業實施食品安全強制保險,鼓勵和引導企業商業投保。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服務”模式,落實風險防控“六個一”措施,強化事前、事中、事後服務,有效發揮第三方力量,不斷提高企業食品安全內控和風險防範化解能力。
4.完善社會參與監督機制。支持媒體監督,鼓勵民眾參與,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社會監督員、行業協會等力量,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機制,推進食品安全格線化監管。全面落實有獎舉報制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積極開展農村食品安全金融徵信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探索食品安全信用評價聯合懲戒機制。
五、實施步驟
(一)啟動部署階段(2016年5月)。建立樂清市創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及考核評價細則,報溫州市創建辦備案,並進行動員部署,全面啟動食品安全市創建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6年6月至12月)。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根據工作方案和考核評價標準,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全面開展食品安全市創建工作。
(三)中期(階段性)自評階段(2017年1月至2月)。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於2017年2月底前向市創建辦報送創建工作總結和自評結果。市創建辦根據自評情況,向溫州市創建辦申請驗收;同時迎接溫州市創建辦對我市省級食品安全市創建工作的中期考核評估。
(四)鞏固提升階段(2017年3月至5月)。對照溫州市創建辦對我市中期考核評估情況,進行查漏補缺,進一步鞏固和提升創建成果,接受省創建辦驗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建立樂清市創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食安辦。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把創建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列為重點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能,及時協調解決創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推進創建工作順利開展。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並根據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協作,加強綜合整治,努力消除監管盲區,合力推進創建任務圓滿完成。
(二)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切實把握關鍵環節,突出創建重點,積極探索符合監管實情、富有監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機制和新舉措,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提升監管成效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三)廣泛宣傳,總結經驗。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和新聞單位要廣泛宣傳創建活動的目的意義、政策措施、創建重點、創建標準,及時總結推廣創建中的特色做法、監管成效和典型事跡,增進社會了解,凝聚社會共識,形成全社會支持創建、參與創建的良好氛圍。